
作者:青山问我更新时间:2026-07-08 11:28:14
??0点日更??存稿足??进来看看??超绝配得感小村姑??x矜贵自傲高门公子??林葵被人威胁,对方让她去折辱一出身高门的公子。 折辱的内容为:让他住茅屋、粗茶淡饭、干农活、嫁给他。林葵:这就算折辱了???就连村里都渐渐有人说,裴琤娶一个村姑,真是大大折辱他。可林葵却想:哈?她接下这个烫手山芋也算是救了他的命,他应该感谢自己才是!对林葵而言,“折辱”裴世子很容易,不小心用沾了泥的鞋踩到他的鞋面,他就会气得发抖。但奇怪的是,后来赤脚蹬他的脸,他却甘之若饴。/家族失势,裴琤被迫与一小村姑成亲。他被小村姑抓着干农活,一天只给五个钱还要收三个当回扣。他睡地上,小村姑睡床上。他在溪中滑倒,小村姑先救鱼。他和驴打架,小村姑帮驴。就这么一个可恶的小村姑,与自己又是云泥之别,完全不般配!裴琤义正言辞对小村姑道:日后他离开时留下一笔钱财就算他们两清了。可是后来:林葵冒雨为他采来心心念念的山珍。葵葵把珍藏的扳指卖了给他买好砚台。妻子让他睡同一张床了!/裴琤积极联系旧部,努力布局,终于等到朝局稳定,家族复起。宝马鞍车、千人部曲一大清晨浩浩荡荡前来迎他归家。林葵缩在暖和的被窝里睁开半只眼,拿脚踢他,“你怎么还没走,东西漏拿了?”一夜未睡的裴世子红着眼睛把她连人带被抗起来带走,不讲理道:“我不管,我认床也认人,你不在我睡不着。”小剧场:侯府世子带了一小村姑回京,众人以为裴世子定是想当个君子,所以不好抛弃“糟糠”之妻。可转眼就见侯府大张旗鼓重办大婚,新郎官满脸喜色,何止是不想抛弃,更像是巴不得全上京的人都来看他爱妻如命。有人酸溜溜说林葵命好,轻轻松松折了高枝。对此林葵道:“那可不,‘高枝’要不是命好落我手里,早蔫了!”阅读指南:1、1v1,he????????预收《表妹需要一点点帮助》乖巧不老实女主x清冷不克制男主赵雪柔与谢府三公子有婚约,奈何未婚夫心有所属临阵脱逃。幸好大公子深明大义,做主为她再择良婿。 寻常人家挡不住对她虎视眈眈的权贵,赵雪柔不得不为自己好好筹谋一个高枝。阖府能帮得上她唯有大公子,她时不时就凑过去道:“表哥你最好了,帮帮我吧。” 这一来二去,难免有些把柄落在严肃克制的大公子手上,令她不安。 恰逢三公子被抓回,发现一见钟情的心上人正是赵雪柔,喜出望外,愿与她再续前缘。赵雪柔欣然允之。论高门,哪还有谢家这种百年公卿的顶级门阀高? 她唯独担心握着她众多把柄的大公子那块会生出事端。 好在一日大公子摔马失忆了。赵雪柔前去试探。 他确实忘了。但忘的是廉耻与克制。 竟然就隔着一扇门,背着她未婚夫的面把她按住,轻声在她耳边问:“表妹既说合府都是我的,你为什么不能是我的?” 后来又逼着她一遍遍说:“表哥帮帮我。”小剧场:忘了廉耻和克制的大公子让赵雪柔吃不消,她使出浑身解数捣乱,大公子一概全收,还对她道:“我素来喜静,你如此活泼,岂不是恰恰好来配我的?”再后来赵雪柔趴在桌边翻开他的书,努力学习:“书中兴许有大道理,能教我也像表哥一般不要脸地活一次。”阅读指南:1、表面乖乖女实际特别能闹腾魔丸x道德感高但底线低逻辑会自洽贵公子。????????预收《千万别让家主发现》乖巧不老实婢女x清冷不寡欲家主 上京风声鹤唳,因裴家发生一大事,年轻俊昳的家主裴朔中药,被人趁虚而入、狠狠轻薄了一番。 身为裴家的婢女,香雪一向乖巧老实,深受家主信赖,这件事自然不可能和她有关。香雪听着家主怒极下令,掘地三尺也要把那大胆狂徒抓出来,腿不禁颤抖。身为一个细作,若是被家主发现自己一直以来对他心怀不轨,她就别想再接近他完成任务。为洗清自己嫌疑,香雪灵机一动,做了许多狂徒绝不敢再犯的事。 包括主动出谋划策、积极嘘寒问暖等等。一段时间后,初见成效,家主不再执着找狂徒。只是看她的眼神越来越古怪。 正当香雪不知所措之际收到一封信,要接她离开裴府。 在离开之前,香雪更加小心谨慎。没想到裴朔竟会被下第二次药。 当她跃跃欲试地把脸从浴池的屏风后移出,就见到那本该浑噩不省人事的家主睁着幽冷的黑眸直直望来。“你死定了。”可香雪还是活得好好的。比以前更好了。/裴朔出身高门,一向克己律己。一切都从那日的混乱开始,他失控了。他想弄死那胆大包天的狂徒,怀疑了许许多多人,唯独没有怀疑香雪。他万万没有想到,一向乖巧的婢女会这么不老实,更没有想到自己也不是真清心寡欲。#香雪有很多秘密,但他选择视而不见。??完结文:《清风枕明月》《春枝缠》《春水绕》《我早就不喜欢你了,狗皇帝》《娇阁藏香》《黑切白太子的温柔刀》《太子追妻笔札》《世子妃她永不认输》《如在心上》 折辱高门公子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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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一个侯府的世子,从前养尊处优,如今在地上睡了这么久都没跟她抱怨过一句。 她把碗筷收拾好,看见裴琤正在角落里熟练地砍起柴。 唔,不能总让人睡在地上。 夏天还好说,冬天岂不是太冷了。 但这一夜,两人还是照常一个睡床一个睡地,相安无事。 林葵把棉花枕头拍松后就躺下了,裴琤睁着眼瞧着自己头顶的大大小小、犹如漫天散星的窟窿,不禁怀疑下雨天该不会直接漏他脸上吧。 然而困意袭来,眼睛一闭就睡了过去。 离听荷书院“放榜”还有四日,天气逐渐炎热,许多学子都看不进书了,就在村里跟着散养的鸡鸭到处溜达。 自从王夫子名声传开后,荷花村就迎来不少书生,村里没有客栈,这些书生只能借住在农户家里,...
这是一本讲述某人回到十几年前,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这是一个冒牌宅男对娱乐很不负责的幻想细如柳絮的小雪轻轻扬扬的飘落下来,落在四方的树木和草地上,在路灯的照耀下,闪烁着微光在洛杉矶这种位于地中海气候的地带看到下雪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可以说这一场雪可是非常罕见的。可惜,对于这难得一见的景色,杨乐却根本没有放在心上。这里是闻名世界的富人住宅区,洛杉矶比弗利山庄。而杨乐如今就在其中一处奢华的别墅中。站在窗前,目光茫然的望着窗外,良久,杨乐回过神来,望着一旁桌上的日历,上面显示的却是公元一九九二年,二月十八日。很寻常的一个数字,但在杨乐看来却是无比的刺眼,要知道前几天,杨乐可还是生活在2o12年呀!恩,没错,通常对于杨乐这种遭遇都有一个名词,叫做穿越。望着日历,杨乐的目光复杂无比,脸上的表情也是丰富到了极点,似喜似愁,诡异无比。叹口气,杨乐瘫坐在那看上去就十分舒服的沙上,目光投向精致古典的天花板,又开始走神了。穿越前,杨乐从华夏顶尖的电影艺术学院导演系毕业两年了,不过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字辈,在片场几乎和打杂的没有什么区别,虽然杨乐学习十分认真,态度也十分端正,但这个世界并不是付出就一定有回报的。没有名气,就没有人会请你拍摄电影。杨乐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家伙怎么可能有名气那!没有关系,就没有人会提携你。杨乐不过是一个孤儿,就连学费都是自己打工赚来的,去哪里找什么关系那!所以杨乐还是得屁颠屁颠的去各个电影公司自荐,或者去各个片场帮忙,每当想到这些,杨乐那是个心酸,都是当年年少无知呀!如果问杨乐那一代的年轻人最希望做的职业是什么,估计大部分都会回答明星,看看那些天王天后,金钱大把,粉丝无数,那是何等风光的生活!但杨乐的想法显然和一般人不太一样,他希望做一个导演,因为他经常在八卦网站或者小报上看上面报道的娱乐圈绯闻和丑闻,对于娱乐圈最常用的一个名词向往无比,恩,就是传说中的潜规则。潜规则呀!多么暧昧多么牛叉的词语,许多人都对着荧屏或者海报上的明星yy,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杨乐更是如此,对于娱乐圈中的美女明星们无比垂涎,所以在年少轻狂的时候,杨乐就定下了宏远的志愿,那就是当个导演,因为在当时杨乐的认知下,做导演就能够潜规则明星,汗!所以杨乐拼命努力,终于考上了电影艺术学院导演系,可惜天不从人愿,呃,也可以说,华夏的神灵们看不惯杨乐龌龊的灵魂吧,总之这个家伙是一直碌碌无为,别说大明星了,就连一个三流的小明星也都不甩他。杨乐也想过亲自挖掘几个大明星出来,可惜,人们的防范力经过无数次的被骗之后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让杨乐大叹生不逢时,传说中,也就是十年前,只要你说自己是导演,可以让对方做明星,就可以让很多美女对你顶礼膜拜。这也怪杨乐自己,虽然面相不错,但那身行头实在丢分,让人怀疑也是理所当然,如今谁不知道导演和演员赚钱呀!受到打击之后,杨乐跑到了酒吧大喝一通,一边嚷嚷着天妒英才,一边逢美女就喊‘我要捧红你’,接着他就睡着了,恩,也可能是被那些美女的男朋友打晕了醒了之后,杨乐就现自己穿越了,而且来到了美国洛杉矶。恩,估计是华夏的神灵受不了这个灵魂猥琐龌龊的家伙,但西方的神灵比较喜欢这个调调吧瞥了瞥自己的小手,恩,小手。穿越之后,杨乐现自己缩小了几圈,越活越小,如今他十三岁。注意到手腕上几道割痕,杨乐瞳孔微缩,脸上写满了无语。自从穿越之后,得到了附体的这个小家伙的记忆之后,杨乐就头皮麻,又是佩服又是惊悚又是震惊。这个小家伙叫唐书,非常不错的名字,见人大一辈。唐家老爷子,也就是唐书的爷爷曾经是国民党将军,在抗日胜利之后,不想参与内战,拖家带口的来到了美国,家资颇为富裕,在华商中也有很大的声望。不过唐老爷子夫妇在唐书小的时候就已经去世。唐书的父亲是唐老爷子的独生子,作为一个富二代,他可以说做得非常不错,而且唐书的父母对于自己的独生子十分宠溺,不幸的是,唐书的父母在前段时间遭遇车祸,双双去世,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使得杨乐有了机会穿越到唐书的身上。如今整个唐家只剩下唐书以及唐书的姑姑,不过这个姑姑是唐老爷子收养的一个华裔女孩,只不过比唐书大了五岁而已,和一家人的关系十分亲密,对于唐书,她一向都是疼爱有加。唐书的命运也可说是十分诡异,他患有一种十分罕见的病症,逻辑自闭症!一种天才病。这是种罕见的病症,而且很难被现。这种病症的患者,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任何自闭症的倾向,他们可以毫无障碍的跟周围的人交流,喜怒哀乐,一切都没有问题。但实际上,操纵他们行动与情绪的是他们的逻辑思维,而不是体内的激素分泌。也就是说,他们的大脑认为他们应该哭了,他们才会哭,认为他们应该笑,他们才开始笑,一切都好像在演戏,而不是源于本能。实际上外界的一切对于他们都无所谓,他们用淡漠的眼光来看待这一切,他们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然后用一层伪装的逻辑外壳来掩盖住自己,让别人现不到自己的特别。除了这个之后,杨乐感觉唐书应该还有一定的自毁倾向,不然他不会被父母现他的异常。自从知道唐书的这个情况之后,唐书父母找了无数的医生,不管是正规医生还是心理医生,都没有起到什么效果,反而有几个心理医生被唐书弄得疯疯癫癫的,在唐书将他们奉为经典的心理学巨著倒背了一遍之后。唐书是个天才,毫无疑问的天才。作为一个成年人的杨乐在得到唐书的记忆时也是震惊无比,妖孽这个名词大概就是为了形容唐书这样的人才会出现的。小小年纪在艺术,音乐或者经济以及科学上都有着不俗的造诣,只不过很少有人知道罢了。唐书曾经自己投资股票,在海湾战争时炒作石油,日本地产泡沫时投机,父母提供给他的二十万美金到了现在已经变成了九千多万...
关于谍影风云一个平凡普通的公务员,机缘巧合回到了1936年,被迫加入军统,寻找地下组织,追查日本间谍,在波澜壮阔的大时代中为祖国,为民族的解放与复兴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开始了他传奇的谍海生涯。...
召唤骨龙召唤巫妖召唤死神的黑暗大召唤师李佳玉重生了,一切都回到了末日爆发的前一刻!空间剧烈震荡,地表裂开无数通往虫界深渊界的缝隙,顷刻之间,虫族尸族的汪洋大军席卷地球,人类文明岌岌可危,生死一线!孙薇薇已经注意在最后一排睡觉的李佳玉很久了!这个男生!这个差劲的男生!竟然在她与班级同学探讨爱与和平班级节目时趴桌子睡觉?别人至少还捧她孙薇薇几分场子,多多少少敷衍一下,偶尔还能讲几个弘扬人间真情的故事骗点眼泪偏偏唯独你这个家伙,不仅对人不理不睬,还睡得像头猪,这才刚刚大二开学耶!李佳玉,你到底还想心不在焉到什么时候?我主持的节目就那么让你不感兴趣?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这就是你对班长的态度?孙薇薇涨红了脸踱到李佳玉面前,皱着眉梢,质问道。谁李佳玉闷哼一声,死气沉沉地抬起头来,像一块朽木,他表情迷茫,毫无神采,简直就像丢了魂似的。孙薇薇看得心中莫名一颤,她从没见过有人的眼睛会宛如一潭死水,空洞得透着令人心凉的颓废,她想到了一个词万念俱灰。就像那将要在沙漠深处渴死的可怜人,更像病入膏肓时日无多的重病患者,再无半点生机。有好戏看喽。围观同学一阵躁动,交头接耳孙薇薇性格争强好胜,而李佳玉性子有点软,待人也是出了名的礼貌温和,江湖传闻这对性格迥然极端男女之间有一腿。不管这一腿是真是假,反正围观的酱油党就是巴不得这对男女之间再次产生激烈的矛盾,然后上演喜闻乐见的狗血剧。听到那些细微的讨论声,孙薇薇脸面更是挂不住,她耳根尽红,咬唇不语,足足瞪了李佳玉半分钟,才怒不可遏地喊道说你呢!给我起来!这声音这嗓音似曾相识,你是你是孙…孙薇薇?李佳玉眼睛里的颓然迷茫逐渐被巨大的惊恐所取代,周身如浸冰窖。你不是已经被噬魂兽撬开头骨,吸干脑髓了吗?不对我的眼睛,我的眼睛明明已经瞎了,为何我还能看到东西他仿佛看到了什么令他难以置信的东西,脸色大变,腾地一下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神色惶然,看着孙薇薇,看着曾经熟悉的同学,看着班上的一桌一椅,一墙一报,斑驳的色彩陈旧的记忆让李佳玉思绪万千。哟呵,还装失忆咧。佳玉,别玩装失忆这伎俩,太过时了,现在的妹子都不吃这一套耶?莫非不是失忆,而是他重生?笨蛋!你看重生类小说看多了,这世上哪有重生这么好的事?围观的同学乐了,纯粹就把李佳玉当成变着花样来泡妞的。孙薇薇也是恼羞成怒,睁圆了眼睛怒瞪着李佳玉,狠狠一跺脚李佳玉!你就不能正经一点!你刚才惹我就是为了吸引我注意力?告诉你,你很无聊!李佳玉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他想要极力听清同学说的话,却又一句也听不进去,因为他感觉好像有几百发雷霆霹雳在脑海里爆开,乱糟糟的一团,无数的遗憾,无数的悔恨,数不尽的痛苦一一浮上心头,几乎让李佳玉窒息!上一世的自己,还未脱去稚嫩,吃了好多好多的亏,只怪自己心太软,误交损友,第一次全校大逃亡就被为求逃命的损友推向吸血虫虽侥幸活命,却元气大伤,差点成了人干,哪怕后来恢复过来,但也在追逐实力的起跑线上落后于他人。因为自己的自以为是,给曾经效力的猎魔团惹下巨无霸级别的敌人,雷霆一怒下,整个猎魔团惨遭屠戮,血流成河,待自己恩重如山的团长被扒了人皮,凌迟处死,充作狗粮!...
苍天,一个九次筑基失败的少年,在意外之下得到了一座青色的小鼎,释放出了在其中沉睡千年之久的丹皇,从而改变了自己的一生。在这个波澜壮阔的洪荒大陆,在这个仙魔妖并存的天界,千种血脉现世,万种体质争锋,苍天将如何走出属于自己的神道,开创一个‘苍天霸血’的时代血好多血厉云尖叫一声,从梦中惊醒过来。但他还没来得看看周围的情形,就马上开始使劲地咳嗽起来。那是那股隐隐的心悸感觉让他立刻就止住了咳嗽,警觉地盯着四周,还好,破庙中没有追兵的身影。他的耳朵轻轻地扇动着,就像某些听觉灵敏的小动物一样,不管是谁看到有人的耳朵能这样灵活地转动,都肯定会大吃一惊。可是对于厉云来说,这不过是在老头前几年近乎变态的训练中,最微不足道的收获之一。老头厉云的思绪有一瞬间的松懈,嘴角绽放出一丝温馨的笑意。老头姓厉,和老头在一起的时间虽然不过短短的七年,可这已经是占据了他十四岁生命的一半,至于七年前的一切,就连他自己也只记得一片血色的海洋,只要稍稍一回想,头就痛得厉害。他摸了摸脑袋,那里有一道隐藏在头发中的蜈蚣似的疤痕。也正是这条疤痕,让他忘记了小时候的许多事。他的记忆,似乎只能从七岁的时候,被厉老头收养之后开始。可是那挥之不去的噩梦,却会时不时地让他怀疑,自己的身世,或许并不是那么简单。他既想知道那个困扰他多年的梦境到底代表着什么,又害怕知道真相却又无力面对。他渴望着自己的身世如同那些茶馆里酒肆里的说书人讲的故事一样,是某个受到陷害冤屈而死的强大修炼者,又担心那个噩梦中的情景,会带给自己无穷无尽的麻烦。可惜,老头也只记得是在一次酒醉后,像是拣了一只小猫小狗一样将他从一片废墟中救了出来,然后用不知从何学来的半吊子医术,竟然鬼使神差地救回了他的小命,对于他的过去,同样茫然不知。甚至,整整七年过去了,好烟嗜酒,一天中大半时光都是混混沌沌懵懵懂懂的老头,连他自己都记不太清楚是在哪个州郡拣到厉云的。如果不是厉云胸口那块廉价的铜质长命锁上刻着一个云字,恐怕他到现在连正式的名字也不会有。可是,自从半个月前,老头和他在客栈中遇到一群装束打扮明显不似华族的蓝衣人的袭杀,厉云就已经知道,七年的流浪,七年虽然清苦但还算温馨的生活,已经彻底远去。除了知道老头姓厉之外,厉云甚至连老头本来的名字都不知道,却明白如果没有老头的话,七年前他就已经死了,而七年后,老头搭上自己的命再次救了他一次。为了掩护他逃走,老头被领头的那个可怕的中年武道修炼者一掌震碎全身的筋脉,甚至连尸骨也被另一个法道修炼者用歹毒的火系法术焚烧成为焦炭。那个武道修炼者,至少都是先天高阶以上的修为,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有老头临时之前的反扑缠住,就算是隔着百丈之远,也能够以一缕先天气劲轻易秒杀厉云。厉云只跟着老头认了一些字,没有读过太多的书,对于书馆中那些老夫子所讲的空泛道德文章,更是从来都觉得像是放屁一样。但他知道知恩图报的道理,老头的恩,就算是用一辈子去还也嫌不够,何况是两次救命之恩加上七年的养育之情?在厉云的心中,这个贪杯的老头就是唯一的亲人,是他可以用生命去捍卫的亲人,但是在那个夜晚,连这唯一的亲人也被那些突然闯入甚至连来头都不知道的人杀死!他知道那应该是老头的仇家,可既然这条命是老头给的,他就有义务延续老头的仇恨。但是,报仇真的那么容易么?十四岁的自己,哪怕是单独面对那群蓝衣人中的任何一个,也力不从心确定周围没有什么人接近,厉云稍稍松了口气,开始按照老头的教导,一遍又一遍地做那一套古怪到极点的动作。动作并不多,不过才二十来个,可是厉云却整整用了一炷香的时间才做完。这套动作的总数其实极多,一共一千四百四十个,是玄元经中所谓的元灵之数。玄元经是天州大陆最深奥的数理运筹之学,虽然各地都能找到手抄本,官方也多次颁布各种注释版本,但能完全读懂这部经书的,并不比将法道修炼到碎虚,武道修炼到破空境界要容易。就算是在天州大陆有名的算学世家周家,现今的传人对于玄元经也不过是能看懂两三成而已。元灵之数的入数,讲究的是以一乘三,连乘三次,致二十七数时,减三为二十四,以应天地之中造化万物的二十四气以二十四倍二,则为四十八,代表黄道十二宫细分后的四十八星区以二十四乘三,为七十二天罡以二十四乘四为九十六,代表阴阳对立的极致(在易经当中,九代表至阳,六代表至阴),以二十四乘五为一百二十,为三界一统之数三百六十的三分之一,代表了一方世界。而元灵之数的结数,则是以连加乘四来表示,即二十四四十八七十二九十六一百二这五个数字,分别乘四然后相加,最后便得出一千四百四十这个元灵之数,代表了万物生灭的极致。老头所教的动作,分别对应武道的五大境界和二十个小境界,也就是锻体期的四个小境界分别是二十四个动作,而到了化气期,则每个小境界是四十八个,以此类推。按照老头的说法,这套繁复到极点的动作如果全部练成了,就算想不达到传说中的神道,但达到破空境界从而肉身成圣却是轻而易举。不过,厉云修炼了五年,也不过才学会了开头最简单的二十二个,这半个月的连续逃亡,精神一直在高度的紧张当中,终于让他在几天前突破到了二十三个动作,可还是离修炼完整套动作的第一阶段,突破锻体炼肉之境差最后一个动作。先不说后面的动作花费的时间只会越来越长,即便完全按照现在的速度,要修习完全部的动作,最短也要好几百年!近两千年来,天州大陆据说寿命最长的法汇真巅峰境界,超越真人成为真君的道蘅大师,以秘术控制自身身体机能,也不过活了四百多岁,至于修炼武道的人,能活上三百岁的武道大宗师,就已经足够自傲。...
一入仙途深似海,回首已是百年身!为红颜,血染宗门,为亲人,我欲凌天。少年林缘,求身世之谜,踏仙途,逆九天!...
关于万古神帝2015星创奖征文大赏(玄幻)免费新书八百年前,明帝之子张若尘,被他的未婚妻池瑶公主杀死,一代天骄,就此陨落。八百年后,张若尘重新活了过来,却发现曾经杀死他的未婚妻,已经统一昆仑界,开辟出第一中央帝国,号称池瑶女皇。池瑶女皇统御天下,威临八方青春永驻,不死不灭。张若尘站在诸皇祠堂外,望着池瑶女皇的神像,心中燃烧起熊熊的仇恨烈焰,待我重修十三年,敢叫女皇下黄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