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水初影更新时间:2026-05-23 12:09:36
(全文存稿,隔壁即将双开)【伪兄妹/高岭之花为爱发疯/后期强取豪夺/悔不当初文学】以下该文文案:世人只知,广怡公主萧菀双是玉雕般的美人。可没人知晓,她天生七窍玲珑心,只需半盏茶的光景,便能将人心剖得明明白白。更没人知晓,她有个说不出口的心上人。此人是她的皇兄,当朝太子,萧岱。书案前,她将茶盏推过寸许,指尖堪堪擦过执笔之人的手腕。谁知萧岱只淡淡道谢,目光只肯落在书案上,连余光都不曾分她半分。宫宴之上,她踮着脚贴近皇兄的耳畔低语。萧岱只以广袖拂她鬓边海棠,神色寡淡:“戌时三刻宫门下钥,你该回兰台宫了。”即便如此,她依旧情不自禁地想要挨近。*萧岱一直把萧菀双视作需要呵护的妹妹,见她年岁渐长却仍不懂避嫌,只觉得是她不谙世事。宫里传言,裴大人倾慕广怡公主已久,连父皇都有意赐婚。他知道妹妹素来讨厌那人,便未将此事放在心上。直到某日,妹妹竟欣然应下了这桩亲事。他当即去找她,却见那位性子暴戾的大人将她抵在屋舍内。妹妹忽然踮起脚尖勾住男子后颈,青丝与那人的银冠流苏纠缠在一起:“裴大人不是说……倾慕我吗?”萧岱指节捏得发白,胸腔里翻涌着从未有过的灼痛……原来,他也并非坦荡。当夜东宫烛火通明,他终于忍无可忍,攥着她的手腕将人抵在书案上:“你非要这样逼我?”*时日久了,萧菀双决意斩断多年的情丝,放下执念,悄然退场。不料兵变那日,她被兄长锁在了东宫。昔日温润如玉的兄长眸中暗潮汹涌,竟如恶兽骇人。她惊慌得想逃,却被一道人影拦住。“想走?”萧岱指尖冰凉,掠过她散乱的鬓发,“问过我了吗?”*后来,新帝登基,宫闺私事被翻出。昔年流落民间的广怡公主,似乎并非是先帝血脉......可此事却被新帝隐下,秘而不宣。是夜,宫中暖阁罗帐飘动。“双双,”萧岱吻着怀中人轻笑,眼底却凝着化不开的墨,“唤了多少年的哥哥,今夜该改称呼了。”阅读提示:1.原名《谋春色》,温婉拧巴心机公主x清冷事业批太子,he,sc,并非真兄妹,兄妹感情存续期间没有感情线,女主开篇就知道自己和男主没有血缘关系。2.全文偏日常向,前期慢热,无太多爱恨纠葛,边酸涩边撒糖。女主骚操作很多,哥哥被逼疯后会暗戳戳绿茶,有强取豪夺桥段,最终情感战胜世俗。3.朝代架空,请勿考据。—————————————————————————推一推朋友的预收:《只爱钱,世子他偏要娶我》by纸上一月 【绝色沙雕贪财村姑x端方高冷封建大爹|大灰狼装小白兔逗弄真绵羊】 云窈生得云鬓酥腰,娇俏媚人,可性子却不甚乖巧。 她此生有两大爱好:数银子,看俊俏郎君。 为了凑够赴京打秋风的路费,她使出浑身解数,将那清冷矜贵的权臣沈寄诱哄到了榻上,骗来细软,跑路了。 但她未料到,沈寄就是那远在京城的贵亲为她订下的未婚夫。 这桩亲事,可是好不容易求来的,她躲不得了! 新婚夜,掀开盖头时,云窈傻眼了,瑟瑟发抖的倚在榻边,小声道:“夫、夫君……” 沈寄指骨捏的连连作响,抬手捏住她的下颚:“跑啊,这次怎么不跑了?你不是有本事的很?” 烛火摇曳,他的目光里溢着不加掩饰的鄙薄与轻蔑。 沈寄本欲和离,无奈二人饮罢暖春酒,浑身滚烫,做了对真夫妻。 ** 婚后,沈寄对她冷淡至极,从未正眼相看过。 可云窈却不甚在意,沈寄有权有势,嫁了他,也方便捞钱。 为了钱财,她绞尽脑汁地讨好沈寄,在房事上使劲浑身解数,端得一副小意温柔。 一日事毕,她放下攀附他肩膀的玉手,替起身的沈寄更衣时,他垂眼细细瞧了她一眼,随后又不动声色地偏过了头。 ** 后来,云窈攒够金银,卷起细软,再一次跑路了。 绵雨天的小院里,她正与自己竹马执手相看,门便被突然踢开。 披坚执锐的金吾卫将小院紧紧围住,熟悉的身影立在了门前。 沈寄向她缓缓逼近,森沉发笑:“云窈,你胆子大的很啊,你是自己过来求我,还是等我过去将他杀了。” 他看着吓到泪旋于睫的少女,目光愈发晦暗。 一次,两次,绝不会再有第三次。 这次,他要将她锁在榻上,让她日日夜夜只能看着自己。【小剧场】沈寄红着眼堵在门口:“窈窈,你明明说过爱我。”云窈咬了口金锭子,歪头:“爱你家的钱,和你的脸,算吗?” 难抵吾妹多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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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生凉。 竟在此时下了雨,被困于万宝阁的几人纷纷朝窗外望,听惊雷落下几道,听轩窗被狂风吹得噼啪响,面容逐渐变得忧愁。 有姑娘见此不由地长叹,只觉今日是倒了霉运:“已快到腊月,哪来的大雨……” “瞧这雨势,估摸着要到天黑才会停,”角落里,一对夫妻心急如焚,那妇人急切地来回踱步,心想的尽是自家的孩儿,“家中孩儿还等着我回去生火做饭呢,这当如何是好?” 窗外大雨滂沱,一时半会儿是停不了了,与其干着急,不如趁此悠闲时欣赏首饰铺内的珠钗步摇,璀璨珠宝。 “既然无处可去,我等大多也买了首饰,掌柜便暂且留收一下。诸位将来都会接着光顾,给掌柜添些名声,”适才言语的姑娘灵光一闪,似想出良策,扬声道向掌柜,又问在场的客官,“我说的可对?”...
大一菜鸟男生阳顶天,拥有亿万中无一的九阳之躯,阳火无比旺盛。在十九岁生日和女友的浪漫夜晚,他身体自燃,穿越了。穿越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武力为尊的世界。原本灾难一般的九阳之躯,在这里成为了千年不遇的九阳玄脉。莫名其妙地,他继承了天下第一大宗,成为天下第一美人的未婚夫!这是哪里?我不是活生生被烧死了吗?阳顶天此时身处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这是一个很深很深的洞穴内,洞穴周围所能够看到的一方全部被寒冰覆盖,整个洞穴晶莹剔透。而就在几分钟之前,他还在水木大学的女教师宿舍中,和xìng感火辣的女友同时也是他的老师李碧君在床上疯狂缠绵,然后在激情迸发的时候浑身滚烫赤红,紧接着整个身体熊熊燃烧,在无比痛苦中彻底失去了意识。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这个奇怪的洞穴中了。阳顶天今年二十岁,大二学生,因为老爹是个金庸迷,所以给取了阳顶天这个霸气的名字。他长得挺帅,聪明,敏感,善良,小坏。但是却有一个致命的特点,那就是体内阳火非常旺盛,从小怕冷不怕热,零下十几度都只穿一件单衣,食量超级大却永远吃不胖,身体里面仿佛有一个无底洞一般。当然,这些都不算什么坏事。而且父母带他看了无数医生,检查了无数次都得出同样的结论,这孩子虽然有点瘦,但非常健康。八岁那年,一位游走西方的邋遢道士见到了阳顶天,面孔惊sè说了一句没有想到,竟然真的有传说之中的九阳之躯。然后,道士告诉阳顶天,他这九阳之躯身上阳火比别人旺盛了无数倍,一辈子不能搞女人,连自渎都不可以,而且就算这样也很难活过25岁,会被阳火活活烧死。当时阳顶天全家都觉得这道士是个骗子,他说的话也都没当一回事。等渐渐长大后,事情不妙了。渐渐发育成熟的阳顶天发现,不管是看到现实中xìng感的女人,还是看图片视频,只要情yù一起来,体内就有一个凶猛的火焰烧起来,让自己的体温迅速飙升。而且这种情形愈演愈烈,在阳顶天十八岁那年他第一次谈恋爱和女友亲热互相抚摸,后果是不到一分钟时间,阳顶天高烧42度,直接昏厥过去,吓得她初恋女友一阵阵尖叫,打电话叫救护车才捡回一条小命。于是,阳顶天才想起那句道士说的话,他是九阳之躯,不能搞女人,不能自渎。第一次尝试自慰的后果证明,道士说的话或许是真的。于是在二十岁之前,阳顶天不敢搞女人,一直坚守自己的处男身躯。到了今夜,他终于忍不住了。因为他的女友太诱人了,太xìng感了,太火辣了,摧毁了阳顶天最后的防线。在他生rì的那天晚上,在酒jīng,药物,美sè,情感的刺激下,两个人终于突破最后的防线,在床上疯狂地翻滚。结果证明那个猥琐道士的话是对的,拥有九阳之躯的他和女人上床真的会自燃,全身燃烧。事实证明阳顶天老爹真有先见之明,给他取了这么个名字,阳顶天果然是阳…顶天啊。就在阳顶天被烧得魂飞魄散,失去神识,陷入无穷无尽黑暗的时候。再次醒来之时,却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内,一个四周都是寒冰的深深洞穴内。这里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啊?阳顶天身躯微微缩了缩,竟然感觉到一股寒冷,这真是太惊人了,从小到大他都不知道什么是寒冷,现在竟然会觉得冷。难道这里是北极冰窟?阳顶天暗道,这里确实很像北极,因为在东北老家哪怕零下二三十度的时候他都不会觉得冷,那么这里至少有零下五六十度了。阳顶天浑身地从冰地上爬起来,开始探寻这个深深的洞穴。他真的很难理解,为什么自己自燃了竟然还没有死,竟然会来到这个莫名其妙的寒冰洞穴内,不过幸好自己是这九阳之躯,否则只怕几分钟后就活活冻死了。这个洞穴真的很深很深,抬头只能看到一小角落的天空。此时外面应该阳光普照,光线从洞口shè,经过多次的反shè,使得洞穴底部有了光亮。阳顶天目测,这洞穴至少有上千米深,而且洞壁完全是陡峭笔直的,还没有任何工具,所以想要爬上去真的完全是不可能的。洞穴的底部面积不大,只有一百多平米左右,阳顶天几下就走完了。他拼命地想要找到一个出口,或者暗门机关之类的,但是找了很久之后发现这里每一寸都是寒冰,寒冰背后也什么都没有,根本不是石头泥土,从里到外每一寸都是寒冰。天哪?我该怎么出去啊?这个鬼地方连吃的东西都没有,用不了几天就会活活饿死的。阳顶天颓丧地一屁股坐在冰地上,身上光溜溜的也没有带个手机,不过估计就算有手机也没有信号。...
关于武动乾坤修炼一途,乃窃阴阳,夺造化,转涅盘,握生死,掌轮回。武之极,破苍穹,动乾坤!新书求收藏,求推荐,谢大家onno...
关于亵渎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就是罗格的幸福生活...
关于阳神世间是一个大苦海。人在海中。肉身是船。魂儿是船里的人。船载着人,一直向彼岸行驶。是修炼肉身,坚固船身,直至苦海的彼岸还是修炼魂儿,使船里的人熟悉水性呢修武道成人仙。修仙道成神仙。要选哪一种呢?武道修命层次练肉武生,练筋武徒,练皮膜武士,练骨武师,练内脏先天武师,...
这是一本讲述某人回到十几年前,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这是一个冒牌宅男对娱乐很不负责的幻想细如柳絮的小雪轻轻扬扬的飘落下来,落在四方的树木和草地上,在路灯的照耀下,闪烁着微光在洛杉矶这种位于地中海气候的地带看到下雪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可以说这一场雪可是非常罕见的。可惜,对于这难得一见的景色,杨乐却根本没有放在心上。这里是闻名世界的富人住宅区,洛杉矶比弗利山庄。而杨乐如今就在其中一处奢华的别墅中。站在窗前,目光茫然的望着窗外,良久,杨乐回过神来,望着一旁桌上的日历,上面显示的却是公元一九九二年,二月十八日。很寻常的一个数字,但在杨乐看来却是无比的刺眼,要知道前几天,杨乐可还是生活在2o12年呀!恩,没错,通常对于杨乐这种遭遇都有一个名词,叫做穿越。望着日历,杨乐的目光复杂无比,脸上的表情也是丰富到了极点,似喜似愁,诡异无比。叹口气,杨乐瘫坐在那看上去就十分舒服的沙上,目光投向精致古典的天花板,又开始走神了。穿越前,杨乐从华夏顶尖的电影艺术学院导演系毕业两年了,不过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字辈,在片场几乎和打杂的没有什么区别,虽然杨乐学习十分认真,态度也十分端正,但这个世界并不是付出就一定有回报的。没有名气,就没有人会请你拍摄电影。杨乐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家伙怎么可能有名气那!没有关系,就没有人会提携你。杨乐不过是一个孤儿,就连学费都是自己打工赚来的,去哪里找什么关系那!所以杨乐还是得屁颠屁颠的去各个电影公司自荐,或者去各个片场帮忙,每当想到这些,杨乐那是个心酸,都是当年年少无知呀!如果问杨乐那一代的年轻人最希望做的职业是什么,估计大部分都会回答明星,看看那些天王天后,金钱大把,粉丝无数,那是何等风光的生活!但杨乐的想法显然和一般人不太一样,他希望做一个导演,因为他经常在八卦网站或者小报上看上面报道的娱乐圈绯闻和丑闻,对于娱乐圈最常用的一个名词向往无比,恩,就是传说中的潜规则。潜规则呀!多么暧昧多么牛叉的词语,许多人都对着荧屏或者海报上的明星yy,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杨乐更是如此,对于娱乐圈中的美女明星们无比垂涎,所以在年少轻狂的时候,杨乐就定下了宏远的志愿,那就是当个导演,因为在当时杨乐的认知下,做导演就能够潜规则明星,汗!所以杨乐拼命努力,终于考上了电影艺术学院导演系,可惜天不从人愿,呃,也可以说,华夏的神灵们看不惯杨乐龌龊的灵魂吧,总之这个家伙是一直碌碌无为,别说大明星了,就连一个三流的小明星也都不甩他。杨乐也想过亲自挖掘几个大明星出来,可惜,人们的防范力经过无数次的被骗之后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让杨乐大叹生不逢时,传说中,也就是十年前,只要你说自己是导演,可以让对方做明星,就可以让很多美女对你顶礼膜拜。这也怪杨乐自己,虽然面相不错,但那身行头实在丢分,让人怀疑也是理所当然,如今谁不知道导演和演员赚钱呀!受到打击之后,杨乐跑到了酒吧大喝一通,一边嚷嚷着天妒英才,一边逢美女就喊‘我要捧红你’,接着他就睡着了,恩,也可能是被那些美女的男朋友打晕了醒了之后,杨乐就现自己穿越了,而且来到了美国洛杉矶。恩,估计是华夏的神灵受不了这个灵魂猥琐龌龊的家伙,但西方的神灵比较喜欢这个调调吧瞥了瞥自己的小手,恩,小手。穿越之后,杨乐现自己缩小了几圈,越活越小,如今他十三岁。注意到手腕上几道割痕,杨乐瞳孔微缩,脸上写满了无语。自从穿越之后,得到了附体的这个小家伙的记忆之后,杨乐就头皮麻,又是佩服又是惊悚又是震惊。这个小家伙叫唐书,非常不错的名字,见人大一辈。唐家老爷子,也就是唐书的爷爷曾经是国民党将军,在抗日胜利之后,不想参与内战,拖家带口的来到了美国,家资颇为富裕,在华商中也有很大的声望。不过唐老爷子夫妇在唐书小的时候就已经去世。唐书的父亲是唐老爷子的独生子,作为一个富二代,他可以说做得非常不错,而且唐书的父母对于自己的独生子十分宠溺,不幸的是,唐书的父母在前段时间遭遇车祸,双双去世,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使得杨乐有了机会穿越到唐书的身上。如今整个唐家只剩下唐书以及唐书的姑姑,不过这个姑姑是唐老爷子收养的一个华裔女孩,只不过比唐书大了五岁而已,和一家人的关系十分亲密,对于唐书,她一向都是疼爱有加。唐书的命运也可说是十分诡异,他患有一种十分罕见的病症,逻辑自闭症!一种天才病。这是种罕见的病症,而且很难被现。这种病症的患者,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任何自闭症的倾向,他们可以毫无障碍的跟周围的人交流,喜怒哀乐,一切都没有问题。但实际上,操纵他们行动与情绪的是他们的逻辑思维,而不是体内的激素分泌。也就是说,他们的大脑认为他们应该哭了,他们才会哭,认为他们应该笑,他们才开始笑,一切都好像在演戏,而不是源于本能。实际上外界的一切对于他们都无所谓,他们用淡漠的眼光来看待这一切,他们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然后用一层伪装的逻辑外壳来掩盖住自己,让别人现不到自己的特别。除了这个之后,杨乐感觉唐书应该还有一定的自毁倾向,不然他不会被父母现他的异常。自从知道唐书的这个情况之后,唐书父母找了无数的医生,不管是正规医生还是心理医生,都没有起到什么效果,反而有几个心理医生被唐书弄得疯疯癫癫的,在唐书将他们奉为经典的心理学巨著倒背了一遍之后。唐书是个天才,毫无疑问的天才。作为一个成年人的杨乐在得到唐书的记忆时也是震惊无比,妖孽这个名词大概就是为了形容唐书这样的人才会出现的。小小年纪在艺术,音乐或者经济以及科学上都有着不俗的造诣,只不过很少有人知道罢了。唐书曾经自己投资股票,在海湾战争时炒作石油,日本地产泡沫时投机,父母提供给他的二十万美金到了现在已经变成了九千多万...
关于陈二狗的妖孽人生衣衫褴褛的老人蹲坐在破败房子前的白桦木墩子上,喝一口自制的烧酒,抽一口极烈的青蛤蟆旱烟,眯起眼睛,望着即将落入长白山脉的夕阳,朝身旁一个约莫六七岁正陪着一黑一白两头土狗玩耍的小孩子说道浮生,最让东北虎忌惮的畜生,不是皮糙肉厚的黑瞎子,也不是600斤的野猪王,而是上了山的守山犬。许多年后,老人躺进了一座不起眼的坟包,那个没被大雪天刮烟炮冻死没被张家寨村民戳脊梁骨白眼死的孩子终于走出大山,来到城市,像一条进了山的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所以荣耀。其爷如老龟,死于无名。其兄如饥鹰,搏击北方。其父如瘦虎,东临碣石。那绰号陈二狗的他,能否打拼出一世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