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沈江山更新时间:2026-06-30 10:56:16
【一见钟情大狗比攻x我的眼里只有钱小漂亮受】【预收《离婚后被前夫他爹表白了》《大哥的遗孀》求收藏~】——文案:陆洺和简知聿第一次见面是在京市最大的酒吧会所。简知聿小心翼翼地走在他那个纨绔表弟跟班团的身后,眨巴着那双清澈的、充满了好奇的眼睛。包厢人多嘈杂,陆洺却第一眼就看见了他。简知聿…简知聿第一眼看见的是包厢里的星空顶。他一看这玩意儿就知道贵的要死。-简知聿从小穷到大,干过的兼职数不胜数,还没毕业就拥有了十几年的工作经验。最近,他又找到了一个新的兼职。据传,做学校知名纨绔大少的跟班小弟,跟着大少花天酒地,每个月最少的都能进账四位数。最少的都有四位数。最多的每个月能拿多少简知聿简直不敢想。每天在食堂喝免费鸡蛋汤的简知聿穿上了自己看起来最“纨绔”的衣服——破洞牛仔裤。跑去应聘了。 …应聘进行的很成功,只是作为大少的跟班,简知聿不会喝酒不会抽烟也不会打架,拍马屁偶尔还能笑场。做跟班的第一个月,简知聿一分钱都没拿到。就在他思考要不要主动辞职回奶茶店打工时,终于接到了大少派给他的第一个活儿—— 给大少的表哥当一日男友。表演费给了800。简知聿觉得自己又行了。…大少的表哥名叫陆洺,长的很帅,出手大方,开的车也带星空顶。只是身边烂桃花实在太多,经常需要简知聿出面抵挡。 他生的漂亮,往那儿一站,腰细腿长,唇红齿白,挽着陆洺的手甜滋滋喊一声“老公”,再纠缠不休的桃花也会随风凋零。 表演费从一次800涨到了一次8000,简知聿每回“老公”都叫的发自内心。 所有人都觉得简知聿简直爱陆洺爱的要死,但只有陆洺知道,简知聿不爱他,简知聿只爱他的钱。 爱到要死的人其实是他。-一次聚会,简知聿接到了来自陆洺的急单。 解救出喝的醉醺醺的陆洺,简知聿边扶边抱怨:“老公你好重啊。”下一秒,就被神志不清的陆洺压在了车后座上,“老婆?” 单子期间,简知聿十分敬业,“是我啊老公。” 陆洺放心地撕开了简知聿的衣服。 简知聿:“???”简知聿:“天杀的是谁给我老公下药了!” …虽然差点和假老公睡了,但简知聿心平气和,指着脖子上的吻痕:“虽然我喊你老公,但这是另外的价钱!”陆洺若有所思,“另外的价钱?” 自那过后,陆洺每次下单,亲亲抱抱都变成了附加项目。简知聿:“这不对吧。”[“陆洺”向您转账52000元]简知聿:“彳亍。”-简知聿原本以为,他和陆洺的雇佣关系会一直持续到陆洺找到另一半步入婚姻的殿堂。直到又一次和大少出门花天酒地,简知聿一杯倒,在包间沙发上睡的天昏地暗。 恍惚间,他听到大少在打电话。再然后,陆洺赶来将简知聿带回了车里。车门关上的那一刻,简知聿再次被男人按在车后座上,捏着下巴亲。车中寂静,只有简知聿被亲出来的渍渍水声,和陆洺压制着欲望的低喃:“老婆,怎么那么不乖,背着老公出去喝酒……” 已经酒醒了的简知聿不敢吱声。 谁能告诉他,雇主在单子以外的时间偷亲他该怎么办啊啊啊啊啊啊!!! #当然是和他步入婚姻的殿堂##你我本无缘,全靠我花钱#-大少小剧场: 作为京大知名纨绔子弟,大少拥有着数量最多的跟班团。跟班团要么酒量好,要么打架凶,要么舌灿莲花能把他哄的高高兴兴。只有最新加入的简知聿,闻到酒味就能醉,小身板被锤一拳就能碎,最简单的拍马屁也拍不到位。一年一次的跟班团清退,末位淘汰制,简知聿排倒数第一。倒数第二:“这下稳了。”大少抹了把脸,万众瞩目之下,大少指向了——倒数第二。跟班团业绩第一骇然:“老大,倒数第一是简知聿啊!”大少:“我知道。”业绩第一:“那就把他踢出去啊!”大少:“我知道,但我不敢。”业绩第一:“为什么?”大少:“因为,”大少又抹了把脸。“因为他是我表嫂。”——★防盗比例80%,防盗时间72小时,特此告知。阅读指南:1我的眼里只有钱小漂亮受x一见钟情大狗比攻,国际惯例身心1v12受特别爱钱,受特别爱钱,受特别爱钱3无脑甜文没啥剧情,全篇二人转谈恋爱,攻会喊宝宝老婆之类的称呼4极端控控勿入,极端控控勿入↓↓小宝请留步,给两本待开的预收打打广告↓↓★《离婚后被前夫他爹表白了》求收藏~文案:席豫和老公贺向南是家族联姻,大学刚毕业便踏进了婚姻的坟墓。婚前席豫便知道,贺向南有一个从高中就喜欢的白月光,为了白月光守身如玉,最终却没抵过家族婚约的压力和席豫结了婚。婚后别说碰席豫一下,连家都不愿意回。婚后第一次贺家家宴,贺家家主贺斯越从国外出差归来。而整个贺家老宅,只有一人未回。 看着自己一旁的空座位,席豫不得已离席给贺向南打去电话。电话响了两声,那头接起,音乐欢呼声震耳欲聋。席豫还没来得及说话,贺向南便直接把电话掐了。看着被挂断的电话,席豫沉默间,一只大手从背后握住了他的肩膀。席豫回头。男人一身未来得及换下的高定西服,面容俊美贵气,正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你就是席豫?”席豫点头:“…您是?”男人笑着握住了他的手:“我是贺斯越。”“是贺向南的…爸爸。”-贺向南不常回家,席豫回不了自己家,也懒得回他们那连家具都没入场的婚房,便直接住在了老宅。丈夫七天见不到一次面,公公倒是天天见。席豫吃东西挑嘴,家里的一日三餐便换成了贺斯越来做;席豫想学打高尔夫球,贺斯越便手把手教他发球动作;席豫常常低血糖,贺斯越的口袋里便时常为他准备着一块糖;席豫晚上失眠多梦,贺斯越便每天一杯热牛奶,讲故事哄他,直到席豫睡着…恍惚间,席豫有种和自己结婚的人是贺斯越的错觉。-突然有一天,常年不着家的贺向南带着重逢的白月光敲响了席豫的房门。“阿喻回来了,我们离婚吧。”看着贺向南身边的青年,席豫没有任何犹豫地同意了。他们当天便领了离婚证。就在席豫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的前公公却挡住了他的去路。 男人的目光炽热的像火,缓缓牵住了他的手。“席豫,留下来,做贺家的另一个主人。”席豫傻眼了。-贺向南一直有个求而不得的白月光,直到婚后才终于与人重逢。他欣喜若狂,第一时间便和那个与自己毫无感情基础的联姻对象离了婚。 然而没过多久他却发现,身边白月光是个彻头彻尾的假货,真正的白月光是那个已经和他离了婚的前夫。贺向南疯了,他冲回老宅,咆哮着想质问贺斯越为什么找人假扮他的白月光骗他。可透过老宅的门缝,他看见了自己那个一贯禁欲的养父,正将他的前夫按在沙发上,神色痴迷地接吻。--阅读指南:*蓄谋已久老男人x表面冷漠内心戏多大美人*老房子着火噼里啪啦*国际惯例身心1v1,年上攻宠受,前夫哥不是攻的亲儿子★预收《大哥的遗孀》求收藏~文案:何灿从小八字便弱,梦魇缠身。 他常梦见一个看不见脸的黑色怪物,它从黑暗中突然出现,濡湿的触手将他捆绑缠绕,包裹、延伸进他身体的每一寸地方。他担惊受怕,催眠着告诉自己,这一切只是噩梦,是梦便总会结束。可被触手缠绕过的身体却愈加敏感,他不再敢与人触碰,夏天也依旧穿着长袖。直到与现任丈夫厉长洲相遇,何灿再也没有梦见过那个怪物。-丈夫厉长洲是何灿见过最完美的人,他高大、温柔、俊美、多金、专一。这样一个十全十美的男人,却对刚出社会性格孤僻的何灿一见钟情。答应了厉长洲的表白后,他们很快便如胶似漆,同居结婚。何灿住进了厉家庄园,梦中触手怪物不再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丈夫温柔的笑脸。何灿开始居家工作,早起时会被丈夫炙热的吻叫醒,睡觉前会被丈夫紧紧搂进怀中,直到两人都身体彻底贴的严丝合缝,难舍难分。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丈夫的双胞胎弟弟回国。历洵虽然厉长洲长的一模一样,可比起丈夫温柔的性格,历洵更加恶劣难缠、不服管教。但双胞胎之间,总有许多相似之处。历洵同样高大俊美,同样事业有成。也同样…对何灿好的不可思议。…何灿有些害怕他丈夫的胞弟。因为历洵看他时的目光,让他经常幻视梦中的怪物。粘腻的、阴暗的、以及藏都懒得藏的占有欲。历洵在家时,何灿会更黏着厉长洲,只为了减少和这位小叔子的接触。可这个办法并不长久,因为丈夫厉长洲突发恶疾,在与何灿结婚的第二年便去世了。厉氏易主,何灿守了寡。-何灿又开始做梦了。梦里的怪物与从前无甚差别,它依然狰狞、可怖、挥舞着黑色的触手,可它似乎又有哪里不一样了。它越来越过分,越来越偏执。许灿开始害怕入睡,因为下一次入梦,怪物只会将他缠的更紧。每一次惊醒,满脸惊慌的他都会被揽进一个宽阔炙热的怀抱。“嫂子,又做噩梦了吗?”何灿发现,只要他睡在历洵身边,梦中怪物便不会再出现。为此,他不得不每晚都爬上小叔子的床,在对方的怀抱中安然睡去。-被历洵告白的那天,何灿梦到了亡夫的坟墓。消失许久的黑色怪物盘踞在坟头上,漆黑粘腻的身躯狰狞地蠕动,猩红的眼睛像是染了血。怪物距离何灿越来越近。——它变成了亡夫的样子。--阅读指南:*切片怪物男鬼1x爱哭胆小貌美寡夫0*哥哥弟弟是同一个人,后面会融合*身心1v1 看上表弟的漂亮跟班后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人在宿舍换好衣服,便下楼乘着校内几分钟一班车小白车出了学校。 左一黎一直想去的那家网红海鲜自助餐厅离a大不算近,打车过去得二十来分钟。以前简知聿出门都会选择坐公交地铁,这次也算是奢侈了一把。 因为晚上餐厅会有限时的贝类刺身拼盘,所以二人选择来吃晚饭。到达餐厅所在的商业广场时,天已经开始擦黑了。 这周简知聿和陆洺聊天聊的勤,这会儿到了餐厅门口,还不忘拍张照片发过去。 简知聿:[(餐厅门头.jpg)] 简知聿:[我今天和朋友出来吃饭~] 陆洺秒回:[在哪儿吃?] 简知聿发了个位置过去。 然而那头在看到他的定位后什么也没说,只是同样回了他一个位置。简知聿点开一看有些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无极魔宗本为魔道二流的门派天玄大陆修道修魔的门派成千上万二流门派根本不为世所知但丁浩的加入却让天下道门魔门都记住了无极魔宗的名字而无极之魔的名号也被冠于丁浩的头上丁浩也成了无极魔宗五千年来第一个获得封号的人此人心狠手辣冷酷嗜血胆大包天偏又意志坚定心思慎密狡猾如狐绝对是修魔的上好人选啊一个时辰后天就要完全黑了,盛夏的森林每一寸的土地都被烈日烘烤的仿佛要融化一般。丁浩还是往森林的深处前进,传说这片森林从来没有一个猎人能够走到头,传说这片森林深处潜伏着神仙鬼怪,就算再精明强壮的猎人,都无法真正能完全征服这片森林。丁浩很小的时候就听村里的老人说,如果你不听话,做坏事了就送你到黑风森林。黑风森林正是村民对这片森林的命名,这片森林无论什么东西长的都比别的地方大,动物如此,植物也是如此。遮天的大树枝叶茂盛,森林深处更是终年阴风嗖嗖,死气沉沉,连虫鸣声也比其它地方柔弱许多!丁浩懂事后已不再相信村中老人的话语,也不认为森林深处存在什么神仙鬼怪。但他却相信这片森林的确有一些神秘之处,也确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完全的去征服它,这也是每个山河村猎人的梦想。但这片森林却没给任何猎人这个圆梦的机会!它像一个匍匐在此,张开巨口的魔物,不断的吞食着一个又一个最优秀的猎人!丁浩是被老猎人张成在森林中发现的,张成本来打了几个獐子就准备回村了,在路上发现了还是婴儿的丁浩,简陋的竹篮里丁浩不哭也不闹,睁着黑亮的大眼睛看着张成。竹篮疑是匆忙编制而成,竹尖都没经过任何打磨处理,张成害怕那些竹尖会扎到婴儿,只犹豫了一下就把婴儿抱在了自己的怀里,婴儿身上包着一个大红肚兜,脖子上了挂了块翠绿的玉牌,玉牌上刻了丁浩两字。张成原以为丁浩的父母就在附件,只是有事离开了,所以他就抱着丁浩守在那里,等他的父母来找,可到了天黑却连个人影都没见到。于是张成就把丁浩抱了回家,以后的几天,张成都是一早就抱着丁浩在此等待他的父母,但却一直没有发现他的父母过来找他,张成就收养了他,用玉牌上的名字叫他丁浩,教他打猎的技巧,直到丁浩在十三岁时,张成在森林中被老虎咬死为止!山里的孩子早熟的很,丁浩很小的时候就跟着张成在森林里打猎了,在打猎上丁浩展现了惊人的天赋,机智,坚韧,勇敢,冷静,猎人的品质他仿佛天生就具备。而对打猎技巧的掌握上,也远远的将同龄人给抛在身后,村里所有的猎人都相信,丁浩长大后一定是山河村最优秀的猎人。两年前,当丁浩背着一匹老虎回到村里的时候,更是向大家证明了这点,将近一米九的身高,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爆炸般的力量,在速度与力量上村里已经没有一个人能比的上他。浓眉大眼,国字脸上每一块角落都棱角分明,虽说只有十八岁,但浑身上下都已经充满了男人的阳刚美!丁浩已经不记得自己是第几次来到这里了,这片地域离村里已经很远了,如果现在不回村今天就别想回到村里了,而且再往前走,就完全不是他所熟悉的森林了,那正是黑风森林中传说最多的地方,也是最危险与神秘的地方。以前的很多次他都是在这里停下了探索的脚步,一方面是感觉自己还没成为山河村最优秀的猎人,没做好准备。另一方面是心里还有牵挂,觉得自己没有完全报答好山河村村民对他的养育之恩。但现在这两点已经不能成为束缚他的条件了,当一匹匹最危险的猛虎被他猎杀,丁浩已经感觉不到什么能对他产生威胁了,另一方面由于他不知疲惫的捕猎,将堆积如山的猎物为村民换回了足够多的银两,村民这几年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无需为生计而愁了。...
关于恶魔法则一个一无是处的,被认为是废物和白痴家伙,把灵魂卖给了恶魔,能换取到什么?美色?力量?财富?权力?颠覆这世界的所有规则吧,让我们遵寻着恶魔的轨迹我知道,终有一天,这个世界将被我踩在脚下!!杜维跳舞的新书哦,跳舞出品,全本保证!...
关于仙逆顺为凡,逆则仙,只在心中一念间请看耳根作品仙逆...
关于遮天这是太空探测器在枯寂的宇宙中捕捉到的一幅极其震撼的画面。九龙拉棺,究竟是回到了上古,还是来到了星空的彼岸?一个浩大的仙侠世界,光怪陆离,神秘无尽。热血似火山沸腾,激情若瀚海汹涌,欲望如深渊无止境登天路,踏歌行,弹指遮天。...
关于夜的命名术蓝与紫的霓虹中,浓密的钢铁苍穹下,数据洪流的前端,是科技革命之后的世界,也是现实与虚幻的分界。钢铁与身体,过去与未来。这里,表世界与里世界并存,面前的一切,像是时间之墙近在眼前。黑暗逐渐笼罩。可你要明白啊我的朋友,我们不能用温柔去应对黑暗,要用火。...
召唤骨龙召唤巫妖召唤死神的黑暗大召唤师李佳玉重生了,一切都回到了末日爆发的前一刻!空间剧烈震荡,地表裂开无数通往虫界深渊界的缝隙,顷刻之间,虫族尸族的汪洋大军席卷地球,人类文明岌岌可危,生死一线!孙薇薇已经注意在最后一排睡觉的李佳玉很久了!这个男生!这个差劲的男生!竟然在她与班级同学探讨爱与和平班级节目时趴桌子睡觉?别人至少还捧她孙薇薇几分场子,多多少少敷衍一下,偶尔还能讲几个弘扬人间真情的故事骗点眼泪偏偏唯独你这个家伙,不仅对人不理不睬,还睡得像头猪,这才刚刚大二开学耶!李佳玉,你到底还想心不在焉到什么时候?我主持的节目就那么让你不感兴趣?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这就是你对班长的态度?孙薇薇涨红了脸踱到李佳玉面前,皱着眉梢,质问道。谁李佳玉闷哼一声,死气沉沉地抬起头来,像一块朽木,他表情迷茫,毫无神采,简直就像丢了魂似的。孙薇薇看得心中莫名一颤,她从没见过有人的眼睛会宛如一潭死水,空洞得透着令人心凉的颓废,她想到了一个词万念俱灰。就像那将要在沙漠深处渴死的可怜人,更像病入膏肓时日无多的重病患者,再无半点生机。有好戏看喽。围观同学一阵躁动,交头接耳孙薇薇性格争强好胜,而李佳玉性子有点软,待人也是出了名的礼貌温和,江湖传闻这对性格迥然极端男女之间有一腿。不管这一腿是真是假,反正围观的酱油党就是巴不得这对男女之间再次产生激烈的矛盾,然后上演喜闻乐见的狗血剧。听到那些细微的讨论声,孙薇薇脸面更是挂不住,她耳根尽红,咬唇不语,足足瞪了李佳玉半分钟,才怒不可遏地喊道说你呢!给我起来!这声音这嗓音似曾相识,你是你是孙…孙薇薇?李佳玉眼睛里的颓然迷茫逐渐被巨大的惊恐所取代,周身如浸冰窖。你不是已经被噬魂兽撬开头骨,吸干脑髓了吗?不对我的眼睛,我的眼睛明明已经瞎了,为何我还能看到东西他仿佛看到了什么令他难以置信的东西,脸色大变,腾地一下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神色惶然,看着孙薇薇,看着曾经熟悉的同学,看着班上的一桌一椅,一墙一报,斑驳的色彩陈旧的记忆让李佳玉思绪万千。哟呵,还装失忆咧。佳玉,别玩装失忆这伎俩,太过时了,现在的妹子都不吃这一套耶?莫非不是失忆,而是他重生?笨蛋!你看重生类小说看多了,这世上哪有重生这么好的事?围观的同学乐了,纯粹就把李佳玉当成变着花样来泡妞的。孙薇薇也是恼羞成怒,睁圆了眼睛怒瞪着李佳玉,狠狠一跺脚李佳玉!你就不能正经一点!你刚才惹我就是为了吸引我注意力?告诉你,你很无聊!李佳玉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他想要极力听清同学说的话,却又一句也听不进去,因为他感觉好像有几百发雷霆霹雳在脑海里爆开,乱糟糟的一团,无数的遗憾,无数的悔恨,数不尽的痛苦一一浮上心头,几乎让李佳玉窒息!上一世的自己,还未脱去稚嫩,吃了好多好多的亏,只怪自己心太软,误交损友,第一次全校大逃亡就被为求逃命的损友推向吸血虫虽侥幸活命,却元气大伤,差点成了人干,哪怕后来恢复过来,但也在追逐实力的起跑线上落后于他人。因为自己的自以为是,给曾经效力的猎魔团惹下巨无霸级别的敌人,雷霆一怒下,整个猎魔团惨遭屠戮,血流成河,待自己恩重如山的团长被扒了人皮,凌迟处死,充作狗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