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弱水千流更新时间:2026-06-10 09:48:07
绝世小甜饼??/温柔乖软甜妹x混血疯批daddy/体型差/年龄差*来莫氏庄园应聘,是温意浓最错误的决定。她招惹上了莫少商。人前,他矜贵清冷,漫不经心,金丝镜链垂在棱角分明的侧颜,端方得不染纤尘。只有温意浓知道,这个中意混血的男人是个优雅的疯子。他极端,偏执,病态,疯狂。尤其钟爱在不为人知的夜晚,把她哄进地下酒窖,用葡萄酒液涂满她全身,再一点一滴,全部吻干净……*某个深夜。温意浓面红耳赤,被压在浴室潮湿的墙面。黑暗中,男人蓝黑色的眼睛注视着她,目光尽是偏执的迷恋:“刚才的课,七分钟时间,温老师咬了自己嘴唇十次,蹭耳垂五次。”温意浓说不出话。手机里还躺着他半小时前发的消息:【今晚十点,酒窖】这份禁忌的地下恋已悄悄持续两个月。白天清醒时,她自我谴责,夜里又总是无法抗拒地沉迷。“你在紧张什么?”“不是一直很喜欢在我怀里融化的感觉吗?”男人低头,意大利语混着病态情潮灌入她耳朵:“宝宝。”温意浓:??哭哭。救命!地下恋男友好疯,我好累。*食用指南:1乖软温柔甜甜妹宝x只对妹宝温柔的混血疯批daddy2女主特教老师。男主有一个自闭症侄子。31v1,sc,he4文名无任何不良含义,只是女主发了个捂嘴哭的悲催表情包。———????小广告分割线o(* ̄︶ ̄*)o????———我的待开文《呜呜你别这么狂热啊》求收藏,高甜军旅|可爱钓系x野性温柔|体型差年龄差文案:二十四岁生日这天,叶书霓对一个男人一见钟情。初见时,对方全副武装,宽肩窄腰大长腿,身形高大,气场冷峻,帽檐下的五官英俊迫人。尤其一双漫不经心的桃花眼,漂亮得多情又薄情。叶书霓心里小鹿乱撞,偷偷瞄了眼他的工作簿。姓名:李烧。??虽然有点奇怪,但……好名字??。*魂牵梦萦好几日,叶书霓终于拳头一握,决定泡他。托人四处打听,不见其踪。再次见面,是在政府牵头举办的跨界交流会。她代表集团出席,刚上完洗手间出来,一眼便看见走廊尽头几个穿制服的青年。叶书霓认出,这些都是军方单位的精英,坐在本次交流会的最中心区。为首的男人身着军装,笔挺坚冷,帽徽在晨辉下反射出银色冷光。同事们闲聊三四,他微靠栏杆心不在焉地听,自带几分拒人千里的疏离。叶书霓眼睛一亮,红着脸冲上去:“李烧先生,我终于找到你了!”所有人望着他们老大,集体沉默。男人闻声,黑眸掀起,在这张娇艳的小脸上审度两秒,认出是那天救下的姑娘。“你找我?”他问。她点头如捣蒜。“有事?”“我,我叫叶书霓。”她紧张得磕巴,“想跟你交个朋友。”男人直勾勾盯着她,好半晌才淡淡地说:“我叫季骁。季节的季,骁悍的骁。”……嗯?原来人家的名字叫“季骁”,不是“李烧”。叶书霓:“……”otz*武警雪鹰特战队组建于一九八二年,驻地在京,执行防暴反恐以及各种高级别危险任务。现任队长季骁,冷面寡言脾气硬,手上沾过真东西,是三军出了名的硬茬。队友们私下替他发愁:这种角色,以后怎么谈恋爱?直到一个夏夜。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来到大院门前,往门岗递了封信,委屈巴巴又格外礼貌:“麻烦转交给季队,谢谢。”门岗一看信封:七日绝交信。吓得赶紧给老大通风报信。几分钟后,季队风尘仆仆赶到。脸色沉得像冰,一语未发,捉住女孩的手把人拎到暗处。“绝交信。”他低头看着她,问,“绝哪门子交?”叶书霓脸更热了,硬着头皮回怼:“我只是用喜欢的爱豆当头像,你都要打击报复!太小心眼了,我七天都不要理你!”看着姑娘红透的脸和清莹的眼,季骁抿紧唇,静默几秒,终于还是败下阵来。他伸手把人抱怀里,声音放柔,温声细语:“好。我错了。“叶书霓在他怀里闷声问:“那你错哪儿了?”“不该把你嘴亲肿。”“……”“不该种你满身草莓印。”“…………”*基友陆路鹿预收《不能随便摸摸啊》求收藏~:花心小萝卜x心机大灰狼文案:知道的都知道,费柴柴天生一碰异性就过敏。可她自强不息,每天总是追着不同的人做实验,试图找到能让自己免疫的那一个。这天,她又将人堵在墙角,非常卑微地耍流氓:“求求你……给我摸一下!”阴天傍晚,小巷昏暗。被拦下的男人斜倚着墙,领口宽松,露出一截冷白脖颈,刺青盘踞其间,荒芜而冷寂。听了她的无理请求,他也没多大反应,懒洋洋垂着眼,问她:“摸就够了吗。”这、这么大方?本来费柴柴只是想趁机治疗怪病,一听这话,立马打起除了“摸”以外的小算盘。比如,帮她追他的双胞胎哥哥——她在宠物医院一见钟情的理想型。*最近,李屿原回国的事在圈内掀起不小波澜。传闻国内最顶尖的黑客不是在监狱,就是在他一手创办的n.found,引来社会各界关注,股价连涨。可n.f全员一致认为他们老板近来心情欠佳。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一个小姑娘,不仅对他死缠烂打,还追到庆功宴上,当着政商两界大佬的面,教训他:“李屿原,你不帮我追你哥哥,跑来这里花天酒地干什么!”香调冷淡的会所内,光影变幻,明暗交错。全场屏息关注。昏暗角落,男人懒懒陷在沙发里,闻言,撑着脸,瞧了她一会儿,像是在笑,问她:“谁告诉你,我有个哥哥。”费柴柴:“?”她愣住,还没反应过来,又被拽着往前一倾,停在那幅枯寂刺青前。李屿原大掌压着那片纤薄背脊,微微偏头,贴着她的耳廓,声线低而危险,轻缓道:“你在医院见到的是我,和你在雨夜约会的是我,把你嘴唇咬肿的是我——从头到尾,都只有我,一个人。”费柴柴:“…………???” 呜呜我尽量哭得小小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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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温意浓和莫少商便已经过完第六个结婚纪念日。 这天清晨,温意浓是被吻醒的。 细细密密的吻,像春雨落上静止的湖面上,在她的眼角眉梢、嘴角腮边流连,轻柔而又缠绵。 渐渐的,意识在一片混沌而温暖的深水里慢慢上浮,从很深很深的地方浮上来,穿过一层又一层的梦境,终于触到了光。 她徐徐睁开眼。 莫少商的脸近在咫尺。 晨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入,落在男人高挺的鼻梁上,将那道完美的弧线照出一小片明亮得近乎通透的光。他的头发还没有整理,碎发垂落在额前,遮住了半边眉骨,整个人看起来比平时柔软了许多。双眸半阖,蓝黑色的虹膜在薄薄的眼帘下若隐若现。 见床上的睡美人醒过来,莫少商并未退开,反而更欺近些许,薄...
无极魔宗本为魔道二流的门派天玄大陆修道修魔的门派成千上万二流门派根本不为世所知但丁浩的加入却让天下道门魔门都记住了无极魔宗的名字而无极之魔的名号也被冠于丁浩的头上丁浩也成了无极魔宗五千年来第一个获得封号的人此人心狠手辣冷酷嗜血胆大包天偏又意志坚定心思慎密狡猾如狐绝对是修魔的上好人选啊一个时辰后天就要完全黑了,盛夏的森林每一寸的土地都被烈日烘烤的仿佛要融化一般。丁浩还是往森林的深处前进,传说这片森林从来没有一个猎人能够走到头,传说这片森林深处潜伏着神仙鬼怪,就算再精明强壮的猎人,都无法真正能完全征服这片森林。丁浩很小的时候就听村里的老人说,如果你不听话,做坏事了就送你到黑风森林。黑风森林正是村民对这片森林的命名,这片森林无论什么东西长的都比别的地方大,动物如此,植物也是如此。遮天的大树枝叶茂盛,森林深处更是终年阴风嗖嗖,死气沉沉,连虫鸣声也比其它地方柔弱许多!丁浩懂事后已不再相信村中老人的话语,也不认为森林深处存在什么神仙鬼怪。但他却相信这片森林的确有一些神秘之处,也确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完全的去征服它,这也是每个山河村猎人的梦想。但这片森林却没给任何猎人这个圆梦的机会!它像一个匍匐在此,张开巨口的魔物,不断的吞食着一个又一个最优秀的猎人!丁浩是被老猎人张成在森林中发现的,张成本来打了几个獐子就准备回村了,在路上发现了还是婴儿的丁浩,简陋的竹篮里丁浩不哭也不闹,睁着黑亮的大眼睛看着张成。竹篮疑是匆忙编制而成,竹尖都没经过任何打磨处理,张成害怕那些竹尖会扎到婴儿,只犹豫了一下就把婴儿抱在了自己的怀里,婴儿身上包着一个大红肚兜,脖子上了挂了块翠绿的玉牌,玉牌上刻了丁浩两字。张成原以为丁浩的父母就在附件,只是有事离开了,所以他就抱着丁浩守在那里,等他的父母来找,可到了天黑却连个人影都没见到。于是张成就把丁浩抱了回家,以后的几天,张成都是一早就抱着丁浩在此等待他的父母,但却一直没有发现他的父母过来找他,张成就收养了他,用玉牌上的名字叫他丁浩,教他打猎的技巧,直到丁浩在十三岁时,张成在森林中被老虎咬死为止!山里的孩子早熟的很,丁浩很小的时候就跟着张成在森林里打猎了,在打猎上丁浩展现了惊人的天赋,机智,坚韧,勇敢,冷静,猎人的品质他仿佛天生就具备。而对打猎技巧的掌握上,也远远的将同龄人给抛在身后,村里所有的猎人都相信,丁浩长大后一定是山河村最优秀的猎人。两年前,当丁浩背着一匹老虎回到村里的时候,更是向大家证明了这点,将近一米九的身高,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爆炸般的力量,在速度与力量上村里已经没有一个人能比的上他。浓眉大眼,国字脸上每一块角落都棱角分明,虽说只有十八岁,但浑身上下都已经充满了男人的阳刚美!丁浩已经不记得自己是第几次来到这里了,这片地域离村里已经很远了,如果现在不回村今天就别想回到村里了,而且再往前走,就完全不是他所熟悉的森林了,那正是黑风森林中传说最多的地方,也是最危险与神秘的地方。以前的很多次他都是在这里停下了探索的脚步,一方面是感觉自己还没成为山河村最优秀的猎人,没做好准备。另一方面是心里还有牵挂,觉得自己没有完全报答好山河村村民对他的养育之恩。但现在这两点已经不能成为束缚他的条件了,当一匹匹最危险的猛虎被他猎杀,丁浩已经感觉不到什么能对他产生威胁了,另一方面由于他不知疲惫的捕猎,将堆积如山的猎物为村民换回了足够多的银两,村民这几年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无需为生计而愁了。...
关于元尊彼时的归途,已是一条命运倒悬的路。昔日的荣华,如白云苍狗,恐大梦一场。少年执笔,龙蛇飞动。是为一抹光芒劈开暮气沉沉之乱世,问鼎玉宇苍穹。复仇之路,与吾同行。一口玄黄真气定可吞天地日月星辰,雄视草木苍生。铁画夕照,雾霭银钩,笔走游龙冲九州。横姿天下,墨洒青山,鲸吞湖海纳百川。...
在一个个武侠世界中叱咤风云!...
一入仙途深似海,回首已是百年身!为红颜,血染宗门,为亲人,我欲凌天。少年林缘,求身世之谜,踏仙途,逆九天!...
历千劫万险,纵使魂飞魄散,我灵识依在,战百世轮回,纵使六道无常,我依然永生!天道!天道!天已失道,何需奉天,道既死,魔应生!一个被称为魔的人,为了生存而苦苦挣扎,最后走上了一条抗天之路天宇大陆7840年九国大战爆发,历经10余年四国被灭,余下五国也元气大伤,再无力征战。五国统阶级终于达成共识,签署了互不侵犯的协议。大陆一片萧条,百废待兴。7878年九国大战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余下的清风拜月汉唐无双和新明五国经过多年的休养生息,已经元气大复。大陆百废具兴,一片歌舞升平的繁荣景象。长生谷位于汉唐帝国境内,一年四季谷内始终郁郁葱葱,充满生气。这里有一个古老的传说,相传远古时期长生谷内住着一个盖代魔君,此君一身出神入化的武功纵横大陆,傲视当代,难逢抗手。不知为何,魔君触怒了仙人,一场仙魔大战在谷内展开。魔君不愧为天纵奇才,居然将肉体凡胎修到了仙魔之境,强横的实力另仙人都感到难以招架。大战持续了三天三夜,结果如何,无人得知。很久以后谷外居民才敢进来观看,只见谷内满目疮痍,地上到处是残枝败叶,兽骨堆积如山。此后数十年谷内寸草不生,无丝毫生机,一片死寂。大约又过了百年的光阴,谷内才慢慢的恢复了生机,重现了长生谷内一年四季郁郁葱葱生气勃勃的景象。即使如此,再也没有人愿意踏入谷内一步。这些毕竟只是古老的传说,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被人们所淡忘。7878年长生谷迎来了它的稀客,一家四口般进了谷内居住。三个月后的一个夜晚,长生谷内年轻的女人要生产了,痛苦的呻吟不时从一间茅屋传出,期间夹杂着老妇人的鼓励和安慰声。一个年轻人在屋外走来走去,脸上尽是焦急只色。而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静静的坐在院中的一把椅子上,神态说不出的悠闲。言志不要走来走去了,放心吧,没事的。你娘生你的时候,我可没你这么慌张。当时我在院中摆了一桌酒菜,自斟自饮,‘敬候佳音’。年轻人停下身来,笑道怪不得娘每次提起过去的事情总要数落您一番。正在这时一声嘹亮的啼哭划破了夜空的宁静。生了,生了。年轻人高兴的几乎跳起来,转身就想跑进屋内。但正在这时异相发生了,从小屋之中发出一道耀眼的血红之光,血红的光芒刹那充满了整个长生谷。随后耀眼的血红之光直冲天际,星月之光都黯然失色。年轻人惊呆了,老人也豁地站起身来。与此同时大陆上数十位追寻武道极境的武者同时心存感应,齐望向长生谷的方向。无双帝国插天峰上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席地而坐,他身后站着一个英气勃发的少年。少年道师傅,那冲天的血光是什么?老人双目神光湛湛,望着万里之遥的冲天血光感慨道是不屈是不服。清风帝国月光殿中一个老妇人喃喃自语杀戮来了。新明帝国的云烟阁内传来低语一段湮灭的历史。拜月帝国内一老者道破空飞仙。汉唐帝国有人道仙魔大战。云山之巅,有人道不死不灭。冲天的血红之光持续半分钟后,突然瞬间消失,无影无踪。年轻人如梦方醒,大叫一声冲进茅屋。只见他娇弱美丽的妻子疲倦的躺在床上,而他的母亲――――老夫人正在逗弄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婴儿,小婴儿不哭不闹,一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正在一眨不眨的望着他。年轻人激动的叫道娘,这是我的孩子吗?嘘,小声点。别把婷婷吵醒了,她刚生产,身体还非常的虚弱。年轻人紧张道婷婷没事吧。老夫人笑道没事,都已经当爹了,还这么毛躁。还不快来看看你的宝贝儿子,瞧,多可爱。老夫人脸上充满了溺爱之色。年轻人伸手接过小婴儿,忍不住在婴儿粉嘟嘟的小脸上亲了一口。娘,刚才你没看到一股冲天的血红之光吗?老夫人道竟说梦话,哪里有什么血红之光,还不快把小宝贝抱出去,让你爹看看。...
英雄少年,一柱擎天,猎艳六界绝色美女!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美女全归我!能在阳光下行走的吸血鬼绝色双胞胎公主,也都是我的!老二,这一次好像都是丫头啊! 对!等了一千年的时间,这次终于全部是女娃子了!老大,老三,现在可以把小祖宗给送过去了吧?我们等了如此长的时间,直到现在才能开始完成他老人家交代的任务,真是惭愧呐。 嘿,二哥,你是惭愧么?我看是害怕才对!七爷已经询问了好几次了,我看他再问几次还是不行的话,恐怕我们兄弟三人,就得被他老人家打得魂飞魄散了。 老三,你少在那儿说风凉话,你敢说你不怕?七爷他老人家一旦发起火来,这天上地下十万八千里地儿,有谁不战战兢兢的?生怕那根大棒子就落在自己头上了!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不要吵架,千年等得这一回的机会,我们该高兴才是,赶紧把事儿办了,好去向七爷交差吧。 话说回来了,他老人家说过,将小祖宗放到哪儿么? 好像没有说过呢,这种小事儿我们自己决定就好了嘛,哪里用得着七爷吩咐? 大哥,你倒是大包大揽要不,我们送他到中土神州去? 笨!老三,现在那儿已经不叫中土神州了,都过去几千年的称呼了,你到现在还用,现在那儿叫中国! 呵呵,中国就中国吧,那儿是七爷的老家,小祖宗回去,应该不错的。 绝对不行!七爷最讨厌的就是儒家的那些东西,你们要让小祖宗回去被教育成一个酸儒,就等着七爷的大棒吧。 呃老二说得对,那你说,我们该把他放到哪儿去? 我仔细看了一下,这几十年以来,那号称为中东的地方,既富裕又没有那么多约束。而且还有一对数十年以前就从中土前往那边的修道异人,在那里很是吃得开,干脆就让他们帮着抚养小祖宗吧。 嘿嘿,二哥,你这是早有预谋吧?明知道谁抚养小祖宗,都相当于七爷欠了他一个天大的人情,你说的那对夫妇,好像是某个人的后代徒孙辈吧? 切,他是我的第三十五代徒孙,那又怎么了?我是举贤不避亲!要不大哥和老三,你们也找个得意的后代徒孙出来,只要比我这个徒孙强,我绝对没有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