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荔眠更新时间:2026-05-22 09:43:11
sc/男暗恋/撬墙角/微强取豪夺明枝第一次遇见谢晏慈,是在陪男友出席宴会的路上。她不小心追尾,撞上了他的车。明枝望着被撞得稀烂的车尾和上面的小金人,一时惴惴,边敲窗询问补偿边在心里懊恼,琢磨她那些包包珠宝二手卖出够不够赔。车窗摇下。露出男人的半边侧脸。下颚清晰,五官立体深刻,他觑她,鼻边的那点红痣在暗淡的车厢里显得异常清晰。明枝看愣。——“不用了。”声音落地,明枝回神。男人正望着她,礼貌温和,“你呢?小姐,没受伤吧?”他递给她一张名片,善解人意,“这是我助理的电话,医药费和车辆维修费,可以联系他赔偿给你。”唔。遇到了个好心的有钱人。明枝并未多想。-后来明枝得知男人是谢晏慈,出身港岛谢家,外人皆传其手段狠辣,狼子野心。明枝不以为然。在她眼中,男人温柔细致,如沐春风,身居高位却待人谦逊有礼。直到两人恋爱后,明枝偶然打开他的保险箱。里面只有一沓厚厚的文件。 一份是她的,一份是她前男友的。旁边是密密麻麻的红字批注。 明枝很快就意识到和谢晏慈相处时的各种巧合默契,以及他身上的割裂感和诡异的熟悉感从何而来。她这才明白,这一切都是男人蓄谋设计的局。 明枝仓惶要逃,快要离开家门之际,撞上回来的男人。他一只手握住她的腰,手掌刚好能覆在女生的两个腰窝上。他依然笑容温和,和明枝认识时的一样。 但细看,那双眼睛阴郁晦暗,宽大的手掌缓缓握住明枝的后颈:“明大小姐,你要去哪儿?” “……”-那天傍晚下了小雨,天色昏暗有雾。谢晏慈盯着旁边那辆车,眼皮未眨。下一秒。——“砰”被追尾的力度让整辆劳斯莱斯都不可避免地前移几米。在司机惶恐的眼神里,男人却面容平静,甚至隐隐愉悦,他慢条斯理地整理起领结袖扣,像要赴和恋人的约会一样。鼻侧痣猩红诡谲,瞳孔黑的发亮。透过窗,他视线紧紧,一动不动地盯着那抹蹁跹白裙由远而近。像守着猎物一步步走进他的围猎场。 -1.在女主和男二关系存续期间,男女主无不正当关系2.男主无违法犯罪行为————————推一下我的预收www先婚后爱预收:《今朝新婚》温懵软妹x表面刻板严肃实际自我攻略亲亲狂魔daddy 舒瑶第一次见沈宗谨,是在沈樾的生日宴上。男人矜贵严肃,向来纨绔浪荡的沈樾像老鼠见了猫似的规规矩矩地叫他叔叔。 舒瑶暗恋沈樾,但沈樾不喜欢她。所以,当沈宗谨向她发送结婚邀请时,她同意了。 她知道男人娶她只是为了挡流言风语——那天她听到沈宗谨和朋友聊天。朋友问他为什么选她:“那姑娘家世不显,人不漂亮,性格又无聊,你瞎眼了?”男人淡淡地擦拭镜片,深蓝色的眸子无波无澜:“所以适合做沈夫人。” -沈宗谨对他的新婚妻子没什么印象。但他知道他的妻子非常地爱他。 从第一眼,她望他,冲他笑得含蓄又脸红。少女眼里的情事分明到惹眼。 他从小被当做沈氏接班人培养,一心扑在工作上。直到年纪越大,身边迟迟没有女伴,一些性取向的花边新闻流出。不得已,他选择了联姻。 考虑对象时,他脑中瞬间蹦出了舒瑶的脸。 他想,反正谁都可以,不如圆了少女情事。 直到某天他不慎翻到女生的日记,才发现原来舒瑶喜欢的是自己的侄子…… - 婚后几个月,沈宗谨常常出差,两人见不到面。舒瑶铭记沈宗谨的话,把“沈夫人”当成一份工作兢兢业业。 某天,男人忽然脸色阴沉地看她。舒瑶怯怯,问怎么了。 沈宗谨没说话。隔天,舒瑶一睁眼,看到一向严肃刻版西装革履的男人,忽然穿了件花衬衫和西海岸裤。舒瑶怀疑自己没睡醒,便见男人摘下墨镜,冲她wink。 舒瑶大惊失色:“?!”天呐,公司压力这么大吗。 - 后来朋友问沈宗谨哪天出现的变化。 沈宗谨回忆。应该是那天,他发现舒瑶的嘴很甜,说话很甜,亲起来更甜。再到后来,发现不止嘴,其他地方也很甜…… 妹宝:只是呼吸沈宗谨(欺身而上):别勾引我妹宝:笑了一下沈宗谨:哦她喜欢我(((——————校园预收《未名情书》二中有两个未解之谜。1.陈欲白究竟喜欢谁。2.到底是谁在喜欢姜书梨。 陈欲白是出了名的天之骄子,入校当天便凭借优越的长相引起轰动,成绩更是常年稳居第一,抽屉里的情书就没断过,但他依旧独来独往。众人都猜,这样高冷寡言的人到底会喜欢上谁。 姜书梨抽屉里的情书也没断过。不同的是,陈欲白的是一沓一沓的各不相同的少女情事,姜书梨的是披着情书外封的一道道数学题。 姜书梨:“?” 众人疑惑,到底谁这么恨姜书梨。 直到某天,姜书梨偶然发现那位高岭之花左手写出的字迹和她的情书字迹一样…… 姜书梨:“……?” #陈同学我们到底什么仇什么怨#何以表白唯有数学题 钝感软妹女x语出惊人闷骚男 夏夜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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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装修时明枝很是兴趣盎然。 她觉得居住的地方很重要,拉着谢晏慈的手要和他一起讨论—— “你喜欢什么风格的?” “你呢?” “我比较喜欢奶油法式风?” “那就这个。” “……” 说是讨论,谢晏慈基本是明枝全肯定。 知道这人秉性,明枝无奈, 但又想听他的意见。 她眼睛咕噜一转, 故意皱眉说谢晏慈对他们的新家一点都不关心。 谢晏慈抬起她的下巴, 狭长的眼睛微眯起紧盯。 明枝心虚地移开。 “洗手台做宽。” 谢晏慈忽然道, 明枝赶紧拿起笔记下。 正记着, 便听男人继续道, “...
这是一本讲述某人回到十几年前,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这是一个冒牌宅男对娱乐很不负责的幻想细如柳絮的小雪轻轻扬扬的飘落下来,落在四方的树木和草地上,在路灯的照耀下,闪烁着微光在洛杉矶这种位于地中海气候的地带看到下雪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可以说这一场雪可是非常罕见的。可惜,对于这难得一见的景色,杨乐却根本没有放在心上。这里是闻名世界的富人住宅区,洛杉矶比弗利山庄。而杨乐如今就在其中一处奢华的别墅中。站在窗前,目光茫然的望着窗外,良久,杨乐回过神来,望着一旁桌上的日历,上面显示的却是公元一九九二年,二月十八日。很寻常的一个数字,但在杨乐看来却是无比的刺眼,要知道前几天,杨乐可还是生活在2o12年呀!恩,没错,通常对于杨乐这种遭遇都有一个名词,叫做穿越。望着日历,杨乐的目光复杂无比,脸上的表情也是丰富到了极点,似喜似愁,诡异无比。叹口气,杨乐瘫坐在那看上去就十分舒服的沙上,目光投向精致古典的天花板,又开始走神了。穿越前,杨乐从华夏顶尖的电影艺术学院导演系毕业两年了,不过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字辈,在片场几乎和打杂的没有什么区别,虽然杨乐学习十分认真,态度也十分端正,但这个世界并不是付出就一定有回报的。没有名气,就没有人会请你拍摄电影。杨乐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家伙怎么可能有名气那!没有关系,就没有人会提携你。杨乐不过是一个孤儿,就连学费都是自己打工赚来的,去哪里找什么关系那!所以杨乐还是得屁颠屁颠的去各个电影公司自荐,或者去各个片场帮忙,每当想到这些,杨乐那是个心酸,都是当年年少无知呀!如果问杨乐那一代的年轻人最希望做的职业是什么,估计大部分都会回答明星,看看那些天王天后,金钱大把,粉丝无数,那是何等风光的生活!但杨乐的想法显然和一般人不太一样,他希望做一个导演,因为他经常在八卦网站或者小报上看上面报道的娱乐圈绯闻和丑闻,对于娱乐圈最常用的一个名词向往无比,恩,就是传说中的潜规则。潜规则呀!多么暧昧多么牛叉的词语,许多人都对着荧屏或者海报上的明星yy,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杨乐更是如此,对于娱乐圈中的美女明星们无比垂涎,所以在年少轻狂的时候,杨乐就定下了宏远的志愿,那就是当个导演,因为在当时杨乐的认知下,做导演就能够潜规则明星,汗!所以杨乐拼命努力,终于考上了电影艺术学院导演系,可惜天不从人愿,呃,也可以说,华夏的神灵们看不惯杨乐龌龊的灵魂吧,总之这个家伙是一直碌碌无为,别说大明星了,就连一个三流的小明星也都不甩他。杨乐也想过亲自挖掘几个大明星出来,可惜,人们的防范力经过无数次的被骗之后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让杨乐大叹生不逢时,传说中,也就是十年前,只要你说自己是导演,可以让对方做明星,就可以让很多美女对你顶礼膜拜。这也怪杨乐自己,虽然面相不错,但那身行头实在丢分,让人怀疑也是理所当然,如今谁不知道导演和演员赚钱呀!受到打击之后,杨乐跑到了酒吧大喝一通,一边嚷嚷着天妒英才,一边逢美女就喊‘我要捧红你’,接着他就睡着了,恩,也可能是被那些美女的男朋友打晕了醒了之后,杨乐就现自己穿越了,而且来到了美国洛杉矶。恩,估计是华夏的神灵受不了这个灵魂猥琐龌龊的家伙,但西方的神灵比较喜欢这个调调吧瞥了瞥自己的小手,恩,小手。穿越之后,杨乐现自己缩小了几圈,越活越小,如今他十三岁。注意到手腕上几道割痕,杨乐瞳孔微缩,脸上写满了无语。自从穿越之后,得到了附体的这个小家伙的记忆之后,杨乐就头皮麻,又是佩服又是惊悚又是震惊。这个小家伙叫唐书,非常不错的名字,见人大一辈。唐家老爷子,也就是唐书的爷爷曾经是国民党将军,在抗日胜利之后,不想参与内战,拖家带口的来到了美国,家资颇为富裕,在华商中也有很大的声望。不过唐老爷子夫妇在唐书小的时候就已经去世。唐书的父亲是唐老爷子的独生子,作为一个富二代,他可以说做得非常不错,而且唐书的父母对于自己的独生子十分宠溺,不幸的是,唐书的父母在前段时间遭遇车祸,双双去世,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使得杨乐有了机会穿越到唐书的身上。如今整个唐家只剩下唐书以及唐书的姑姑,不过这个姑姑是唐老爷子收养的一个华裔女孩,只不过比唐书大了五岁而已,和一家人的关系十分亲密,对于唐书,她一向都是疼爱有加。唐书的命运也可说是十分诡异,他患有一种十分罕见的病症,逻辑自闭症!一种天才病。这是种罕见的病症,而且很难被现。这种病症的患者,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任何自闭症的倾向,他们可以毫无障碍的跟周围的人交流,喜怒哀乐,一切都没有问题。但实际上,操纵他们行动与情绪的是他们的逻辑思维,而不是体内的激素分泌。也就是说,他们的大脑认为他们应该哭了,他们才会哭,认为他们应该笑,他们才开始笑,一切都好像在演戏,而不是源于本能。实际上外界的一切对于他们都无所谓,他们用淡漠的眼光来看待这一切,他们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然后用一层伪装的逻辑外壳来掩盖住自己,让别人现不到自己的特别。除了这个之后,杨乐感觉唐书应该还有一定的自毁倾向,不然他不会被父母现他的异常。自从知道唐书的这个情况之后,唐书父母找了无数的医生,不管是正规医生还是心理医生,都没有起到什么效果,反而有几个心理医生被唐书弄得疯疯癫癫的,在唐书将他们奉为经典的心理学巨著倒背了一遍之后。唐书是个天才,毫无疑问的天才。作为一个成年人的杨乐在得到唐书的记忆时也是震惊无比,妖孽这个名词大概就是为了形容唐书这样的人才会出现的。小小年纪在艺术,音乐或者经济以及科学上都有着不俗的造诣,只不过很少有人知道罢了。唐书曾经自己投资股票,在海湾战争时炒作石油,日本地产泡沫时投机,父母提供给他的二十万美金到了现在已经变成了九千多万...
徐邵文穿越到1914年,从这个时代开始,他将改变固有历史。他顶替了美国人在一战投机的位置,倒卖军火发了战争横财。他在上海组建自己的财团!他在日本人登陆山东之前,将小鬼子赶走了!无论南方军阀还是北京政府,都认为他的军队是不容小视的。虽然他没办法短时间统一全国,但是他做到了南北政权一致对外。他调停了府院之争,他还在直奉战争中插了一脚。-本书中热...
一入仙途深似海,回首已是百年身!为红颜,血染宗门,为亲人,我欲凌天。少年林缘,求身世之谜,踏仙途,逆九天!...
关于仙逆顺为凡,逆则仙,只在心中一念间请看耳根作品仙逆...
这里有血脉膨胀的兄弟情!这里有纯洁凄美的兄妹情!这里有跌宕虐心的恋情!这里有苦苦追爱的痴情!杀鬼子,除汉奸我们可以无情,但我们却都是有情之人,为了我们所爱的人,所爱的国家,我们愿意抛洒最后一滴热血!覃天渐渐的醒了过来,他记得自己带着其他四位队员执行一个绝密任务,这是军区首长亲自传达下来的。是去某个群山之中查明一个不明物体,军区首长猜测是外星不明飞行物,结果五个人到这里还真就看到了一个不明物体,但是还没等靠近一道灼眼的白光闪过,然后自己就不知道知觉了,覃天就记得那个物体像个巨大的梭子。更像是一个两头尖的飞艇。覃天一骨碌身站起身来,四下张望,看到小队狙击手张佳躺在自己不远处,其他三位队员也在附近不远的地方,覃天赶紧的来到张佳近前摇晃了他几下。张佳!醒醒!张佳!嗯这是哪里啊?张佳醒来看了看周围,发现这里很是陌生问道。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看了,那个不明物体不见了。覃天说着直奔其他是三位战友。军区派咱们执行的什么任务啊?不会是探查什么不明飞行物吧。难道那个不明物体是UFO不成,不过它发出的光还真刺眼。张佳站起身来有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周围问道。因为这次任务是绝密,只有覃天知道,张佳和其他三位队友到现在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任务。子琦!傅玉龙!王欣廷!覃天检查了一番,发现其他三位队友没有受伤,在他的呼唤下,三人也悠悠的醒来。很纳闷的看着周围。这是一片山区,植被很是繁茂,没有太高大的树木,都是一些不超过五米的小树。好了!都没事就好,检查下装备,和总部联系一下。覃天是队长,见大家都没事指挥到。既然没有了不明物体,这个任务就没必要在进行下去了,所以覃天准备联系军区,让他们派直升飞机过来接人。大家都起身迅速的检查了自己携带的装备,还好,都原封没动,没有任何的损坏。张佳查看着自己的宝贝88式狙击枪,尤其检查了下微光和白光瞄准镜,发现都完好无损这才放心,其他人也都查看了自己的枪械弹匣等各种必备物品,都没有什么问题。就在这个时候,突然远处传来数声枪响,五个人一愣,覃天这五人是某军区特种兵大队战士,覃天是队长,这次是执行绝密任务,被直升机送到了一个山坳中,说是这里有不明物体需要探查明白,五个人是武装到了牙齿来的,装备的都是目前国内最前进的武器,而且子弹带的相当充裕,覃天龚子琦王欣廷傅玉龙带的是QBZ03式5。8mm95自动步枪,这是95式步枪的终极版,每人带着10个弹匣,都是标准30发子弹弹匣。张佳带的虽然不是反器材狙击枪,但是88式狙击枪可是他的最爱,此枪有效射程800米,但是他使用这把抢打出过1340米的成绩。五个人还携带着92式手枪和五个15发子弹弹匣,张佳带着10个88式狙击枪的10发子弹的弹匣,覃天他们每个人还带着两个枪榴弹。避弹衣当然也是最先进的。五个人中天津籍外号秀才的龚子琦熟知各种枪械,听到枪声后不由愣住了,其他四人也是很纳闷,这是早就淘汰了的德国毛瑟驳壳枪发出的枪声,这个时代还有用这个抢的?难道我判断错了?五个人相互看了看,覃天并没说话,一个前进的手势,五个人迅速的往枪声传来的地方奔去。枪声还在继续着,依旧是那把枪的声音,好像是要把弹匣中20发子弹全都打完的样子。翻上一个小山,说是小山也不矮,而且这个山很陡,覃天伸手做了个停止前进的手势,五个人都匍匐在山顶,下面是一个很大的山寨,里面有很多的人。队长,GPS用不了,咱们不知道这是在哪里。王欣廷是负责通讯的,这时候发现自己带来的这些通讯器材都不能用,没有任何的信号。打开手机更是没有信号。这下面是在拍戏吗?可是为什么没有摄像机呢,也看不到剧务人员。覃天用望远镜查看着,发现这些人穿的简直就是奇装异服,倒很像是电视中的土匪打扮。...
无极魔宗本为魔道二流的门派天玄大陆修道修魔的门派成千上万二流门派根本不为世所知但丁浩的加入却让天下道门魔门都记住了无极魔宗的名字而无极之魔的名号也被冠于丁浩的头上丁浩也成了无极魔宗五千年来第一个获得封号的人此人心狠手辣冷酷嗜血胆大包天偏又意志坚定心思慎密狡猾如狐绝对是修魔的上好人选啊一个时辰后天就要完全黑了,盛夏的森林每一寸的土地都被烈日烘烤的仿佛要融化一般。丁浩还是往森林的深处前进,传说这片森林从来没有一个猎人能够走到头,传说这片森林深处潜伏着神仙鬼怪,就算再精明强壮的猎人,都无法真正能完全征服这片森林。丁浩很小的时候就听村里的老人说,如果你不听话,做坏事了就送你到黑风森林。黑风森林正是村民对这片森林的命名,这片森林无论什么东西长的都比别的地方大,动物如此,植物也是如此。遮天的大树枝叶茂盛,森林深处更是终年阴风嗖嗖,死气沉沉,连虫鸣声也比其它地方柔弱许多!丁浩懂事后已不再相信村中老人的话语,也不认为森林深处存在什么神仙鬼怪。但他却相信这片森林的确有一些神秘之处,也确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完全的去征服它,这也是每个山河村猎人的梦想。但这片森林却没给任何猎人这个圆梦的机会!它像一个匍匐在此,张开巨口的魔物,不断的吞食着一个又一个最优秀的猎人!丁浩是被老猎人张成在森林中发现的,张成本来打了几个獐子就准备回村了,在路上发现了还是婴儿的丁浩,简陋的竹篮里丁浩不哭也不闹,睁着黑亮的大眼睛看着张成。竹篮疑是匆忙编制而成,竹尖都没经过任何打磨处理,张成害怕那些竹尖会扎到婴儿,只犹豫了一下就把婴儿抱在了自己的怀里,婴儿身上包着一个大红肚兜,脖子上了挂了块翠绿的玉牌,玉牌上刻了丁浩两字。张成原以为丁浩的父母就在附件,只是有事离开了,所以他就抱着丁浩守在那里,等他的父母来找,可到了天黑却连个人影都没见到。于是张成就把丁浩抱了回家,以后的几天,张成都是一早就抱着丁浩在此等待他的父母,但却一直没有发现他的父母过来找他,张成就收养了他,用玉牌上的名字叫他丁浩,教他打猎的技巧,直到丁浩在十三岁时,张成在森林中被老虎咬死为止!山里的孩子早熟的很,丁浩很小的时候就跟着张成在森林里打猎了,在打猎上丁浩展现了惊人的天赋,机智,坚韧,勇敢,冷静,猎人的品质他仿佛天生就具备。而对打猎技巧的掌握上,也远远的将同龄人给抛在身后,村里所有的猎人都相信,丁浩长大后一定是山河村最优秀的猎人。两年前,当丁浩背着一匹老虎回到村里的时候,更是向大家证明了这点,将近一米九的身高,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爆炸般的力量,在速度与力量上村里已经没有一个人能比的上他。浓眉大眼,国字脸上每一块角落都棱角分明,虽说只有十八岁,但浑身上下都已经充满了男人的阳刚美!丁浩已经不记得自己是第几次来到这里了,这片地域离村里已经很远了,如果现在不回村今天就别想回到村里了,而且再往前走,就完全不是他所熟悉的森林了,那正是黑风森林中传说最多的地方,也是最危险与神秘的地方。以前的很多次他都是在这里停下了探索的脚步,一方面是感觉自己还没成为山河村最优秀的猎人,没做好准备。另一方面是心里还有牵挂,觉得自己没有完全报答好山河村村民对他的养育之恩。但现在这两点已经不能成为束缚他的条件了,当一匹匹最危险的猛虎被他猎杀,丁浩已经感觉不到什么能对他产生威胁了,另一方面由于他不知疲惫的捕猎,将堆积如山的猎物为村民换回了足够多的银两,村民这几年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无需为生计而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