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端瑜更新时间:2025-07-21 12:39:15
郑山辞穿书了,他穿成了恶毒男配虞澜意的炮灰丈夫。原主因缘巧合和恶毒男配虞澜意成亲,在奔赴小县城后虞澜意处处讽刺看不起丈夫,丈夫最后受不了联合蓝颜知己把虞澜意杀了。现在他在宴会上被人抓住和虞澜意同处一室,在大庭广众之下私会,虞澜意本想让男主和自己关在一起结果关错人了,现在他用袖子遮挡着脸,对着郑山辞怒目而视。面对众人的指责,郑山辞咬牙:“我娶。”郑山辞嘴里发苦,这人完全就是一个作精,侯府娇养的嫡哥儿,嚣张跋扈,气焰高涨。而他是中举的三甲寒门进士,正要去县城赴任。应下婚事要在京城成亲后,带着富贵花一起去县城。郑山辞:“……”很好,这日子红红火火,恍恍惚惚。……虞澜意,长阳侯嫡哥儿,身份尊贵,他属意长相俊美,身份高贵,气质儒雅随和,掌握大权的贵族子弟,一来一去就看上男主,为了达到目的,还想在宴会上造成孤男寡男同处一室的现象,结果关错人了,他为了名声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嫁给这个穷书生。虞澜意:“可是……他才三甲。”成亲后还要去偏远县城,他不想吃苦,他要过好日子,虞澜意哭着离开京城。虞澜意到了县城第一天水土不服。第二天见识到县城的贫穷,吃了一嘴的沙子。第三天已经枯萎了。虞澜意有气无力生病卧床,整日提不起精神,结果他的便宜丈夫干劲十足,还会来问候他,恪守本分也不会和他同房。虞澜意:“???”后来虞澜意发觉这个便宜丈夫还不错,没准儿是个潜力股。众人都以为虞澜意嫁到了穷乡僻壤的小地方,这辈子就这样了,他们纷纷嘲笑他,结果脸被打肿了。……基建、建设家园、种田、考核政绩、管理下属、和地方豪强交手、当县城里的一把手,郑山辞痛苦并快乐着。郑山辞叫虞澜意叫虞美人,叫富贵花儿,土里土气的,虞澜意红着脸应了,没有之前追着要打郑山辞的气势。阅读指南:1.禁止写作指导。好文千千万不必委屈自己。——预收《我夫郎是个作精》——宋长叙他穿了,他穿成了炮灰许知昼的未婚夫。许知昼是主角受的弟弟,主角受温柔善良,吃苦耐劳。许知昼只有一个特点作且娇。在原著中原主没考中秀才,心有不甘,挥霍家财去考试最终穷困潦倒,染上酒瘾,失手把夫郎打死。现在穿过来正在田地上,周围都是起哄声,一个人背着他跑了。“宋长叙,你快去追许知昼啊。”有人起哄越发得劲。宋长叙:“……”那么问题来了,他是追上去还是追上去。他直男,恐同。他选择直接回去。趁昨天才刚定亲还有挽回的余地,他要毁亲,没毁成,心死如灰。下午还被人堵门了。许知昼对他大喊:“你为什么不来追我,你知不知道这样让我多丢面子,你明天去镇上给我买绿豆糕,不然我就不理你,还要说你是个负心汉!”两家都是村里的大户,但许家有人在县衙做事。再加上主角受很宠爱这个弟弟,宋长叙只好从了。宋长叙:“……我买。”识时务者为俊杰,他是一个聪明的直男。……许知昼从小就被宠爱长大,长相漂亮,他这么漂亮自然要找一个好人家。结果父亲给他定了宋长叙,他一点都不满意,他觉得跟着宋长叙没有前途,他要住到城里去,想买东西就买东西。宋长叙除了脸,什么都没有。他撒泼打滚都不成,只好想着嫁过去让宋长叙好好用功读书。宋长叙要是对他不好,他就回娘家。他还要一哭二闹三告状!在村里里升堂,让村里的人都来看看宋长叙是怎样的一个人。他嫁给宋长叙后,宋长叙要好好宠爱他,每天喂饱他,不干活,买新衣,家里的钱让他管。要给他端茶倒水,洗衣捶背,还要努力读书,让他做个官夫郎,在村子里有面子。他偶尔就会给宋长叙煮一碗白米饭。宋长叙新婚之夜听了之后:“……”地主都没你这么黑。你干脆让我叫你主人得了。……宋长叙很烦读书,脑子会变大。但到了古代不读书科举,对未来便没有掌控权,他不想这样。而且还有人在后面一直盯着他。宋长叙:“……”他只好奋力读书。为了翻身,绝不是为了某人想要过好日子。许知昼抱着蜜饯:“我会一直盯着你。” 我夫郎是恶毒男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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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鼓声传得很远,几乎整个内城都能听见,甚至外城也隐隐能听见。 “是你吗?”韩魏试着问距离他只有一米不到的新生怪物,不知道对方听不听得懂,只是下意识的问出口。 话虽如此,但是杜瑜的心中,却是翻起了滔天大浪,太恐怖了,如果稍微大意一些,自己就直接死去了,哪怕有传奇领域的套装,可是对方,震都能将自己震死。 在叶嘉柔说完后,大家看向叶楚的眼神也炽热了一些,总感觉会看到一场好戏。 郑相都把长子塞北征团队了,可想而知对这次北征会如何尽心了。 前方的乐天市不时传来惊人的爆炸声音,众人的神色不一,但可以想见,那是多么惊人的能量,一旦爆炸开来,绝对能够毁灭掉乐天市。 马公公过去吩咐,令御膳房将里头淮扬菜色的菜都撤了...
徐邵文穿越到1914年,从这个时代开始,他将改变固有历史。他顶替了美国人在一战投机的位置,倒卖军火发了战争横财。他在上海组建自己的财团!他在日本人登陆山东之前,将小鬼子赶走了!无论南方军阀还是北京政府,都认为他的军队是不容小视的。虽然他没办法短时间统一全国,但是他做到了南北政权一致对外。他调停了府院之争,他还在直奉战争中插了一脚。-本书中热...
苍天,一个九次筑基失败的少年,在意外之下得到了一座青色的小鼎,释放出了在其中沉睡千年之久的丹皇,从而改变了自己的一生。在这个波澜壮阔的洪荒大陆,在这个仙魔妖并存的天界,千种血脉现世,万种体质争锋,苍天将如何走出属于自己的神道,开创一个‘苍天霸血’的时代血好多血厉云尖叫一声,从梦中惊醒过来。但他还没来得看看周围的情形,就马上开始使劲地咳嗽起来。那是那股隐隐的心悸感觉让他立刻就止住了咳嗽,警觉地盯着四周,还好,破庙中没有追兵的身影。他的耳朵轻轻地扇动着,就像某些听觉灵敏的小动物一样,不管是谁看到有人的耳朵能这样灵活地转动,都肯定会大吃一惊。可是对于厉云来说,这不过是在老头前几年近乎变态的训练中,最微不足道的收获之一。老头厉云的思绪有一瞬间的松懈,嘴角绽放出一丝温馨的笑意。老头姓厉,和老头在一起的时间虽然不过短短的七年,可这已经是占据了他十四岁生命的一半,至于七年前的一切,就连他自己也只记得一片血色的海洋,只要稍稍一回想,头就痛得厉害。他摸了摸脑袋,那里有一道隐藏在头发中的蜈蚣似的疤痕。也正是这条疤痕,让他忘记了小时候的许多事。他的记忆,似乎只能从七岁的时候,被厉老头收养之后开始。可是那挥之不去的噩梦,却会时不时地让他怀疑,自己的身世,或许并不是那么简单。他既想知道那个困扰他多年的梦境到底代表着什么,又害怕知道真相却又无力面对。他渴望着自己的身世如同那些茶馆里酒肆里的说书人讲的故事一样,是某个受到陷害冤屈而死的强大修炼者,又担心那个噩梦中的情景,会带给自己无穷无尽的麻烦。可惜,老头也只记得是在一次酒醉后,像是拣了一只小猫小狗一样将他从一片废墟中救了出来,然后用不知从何学来的半吊子医术,竟然鬼使神差地救回了他的小命,对于他的过去,同样茫然不知。甚至,整整七年过去了,好烟嗜酒,一天中大半时光都是混混沌沌懵懵懂懂的老头,连他自己都记不太清楚是在哪个州郡拣到厉云的。如果不是厉云胸口那块廉价的铜质长命锁上刻着一个云字,恐怕他到现在连正式的名字也不会有。可是,自从半个月前,老头和他在客栈中遇到一群装束打扮明显不似华族的蓝衣人的袭杀,厉云就已经知道,七年的流浪,七年虽然清苦但还算温馨的生活,已经彻底远去。除了知道老头姓厉之外,厉云甚至连老头本来的名字都不知道,却明白如果没有老头的话,七年前他就已经死了,而七年后,老头搭上自己的命再次救了他一次。为了掩护他逃走,老头被领头的那个可怕的中年武道修炼者一掌震碎全身的筋脉,甚至连尸骨也被另一个法道修炼者用歹毒的火系法术焚烧成为焦炭。那个武道修炼者,至少都是先天高阶以上的修为,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有老头临时之前的反扑缠住,就算是隔着百丈之远,也能够以一缕先天气劲轻易秒杀厉云。厉云只跟着老头认了一些字,没有读过太多的书,对于书馆中那些老夫子所讲的空泛道德文章,更是从来都觉得像是放屁一样。但他知道知恩图报的道理,老头的恩,就算是用一辈子去还也嫌不够,何况是两次救命之恩加上七年的养育之情?在厉云的心中,这个贪杯的老头就是唯一的亲人,是他可以用生命去捍卫的亲人,但是在那个夜晚,连这唯一的亲人也被那些突然闯入甚至连来头都不知道的人杀死!他知道那应该是老头的仇家,可既然这条命是老头给的,他就有义务延续老头的仇恨。但是,报仇真的那么容易么?十四岁的自己,哪怕是单独面对那群蓝衣人中的任何一个,也力不从心确定周围没有什么人接近,厉云稍稍松了口气,开始按照老头的教导,一遍又一遍地做那一套古怪到极点的动作。动作并不多,不过才二十来个,可是厉云却整整用了一炷香的时间才做完。这套动作的总数其实极多,一共一千四百四十个,是玄元经中所谓的元灵之数。玄元经是天州大陆最深奥的数理运筹之学,虽然各地都能找到手抄本,官方也多次颁布各种注释版本,但能完全读懂这部经书的,并不比将法道修炼到碎虚,武道修炼到破空境界要容易。就算是在天州大陆有名的算学世家周家,现今的传人对于玄元经也不过是能看懂两三成而已。元灵之数的入数,讲究的是以一乘三,连乘三次,致二十七数时,减三为二十四,以应天地之中造化万物的二十四气以二十四倍二,则为四十八,代表黄道十二宫细分后的四十八星区以二十四乘三,为七十二天罡以二十四乘四为九十六,代表阴阳对立的极致(在易经当中,九代表至阳,六代表至阴),以二十四乘五为一百二十,为三界一统之数三百六十的三分之一,代表了一方世界。而元灵之数的结数,则是以连加乘四来表示,即二十四四十八七十二九十六一百二这五个数字,分别乘四然后相加,最后便得出一千四百四十这个元灵之数,代表了万物生灭的极致。老头所教的动作,分别对应武道的五大境界和二十个小境界,也就是锻体期的四个小境界分别是二十四个动作,而到了化气期,则每个小境界是四十八个,以此类推。按照老头的说法,这套繁复到极点的动作如果全部练成了,就算想不达到传说中的神道,但达到破空境界从而肉身成圣却是轻而易举。不过,厉云修炼了五年,也不过才学会了开头最简单的二十二个,这半个月的连续逃亡,精神一直在高度的紧张当中,终于让他在几天前突破到了二十三个动作,可还是离修炼完整套动作的第一阶段,突破锻体炼肉之境差最后一个动作。先不说后面的动作花费的时间只会越来越长,即便完全按照现在的速度,要修习完全部的动作,最短也要好几百年!近两千年来,天州大陆据说寿命最长的法汇真巅峰境界,超越真人成为真君的道蘅大师,以秘术控制自身身体机能,也不过活了四百多岁,至于修炼武道的人,能活上三百岁的武道大宗师,就已经足够自傲。...
关于阳神世间是一个大苦海。人在海中。肉身是船。魂儿是船里的人。船载着人,一直向彼岸行驶。是修炼肉身,坚固船身,直至苦海的彼岸还是修炼魂儿,使船里的人熟悉水性呢修武道成人仙。修仙道成神仙。要选哪一种呢?武道修命层次练肉武生,练筋武徒,练皮膜武士,练骨武师,练内脏先天武师,...
英雄少年,一柱擎天,猎艳六界绝色美女!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美女全归我!能在阳光下行走的吸血鬼绝色双胞胎公主,也都是我的!老二,这一次好像都是丫头啊! 对!等了一千年的时间,这次终于全部是女娃子了!老大,老三,现在可以把小祖宗给送过去了吧?我们等了如此长的时间,直到现在才能开始完成他老人家交代的任务,真是惭愧呐。 嘿,二哥,你是惭愧么?我看是害怕才对!七爷已经询问了好几次了,我看他再问几次还是不行的话,恐怕我们兄弟三人,就得被他老人家打得魂飞魄散了。 老三,你少在那儿说风凉话,你敢说你不怕?七爷他老人家一旦发起火来,这天上地下十万八千里地儿,有谁不战战兢兢的?生怕那根大棒子就落在自己头上了!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不要吵架,千年等得这一回的机会,我们该高兴才是,赶紧把事儿办了,好去向七爷交差吧。 话说回来了,他老人家说过,将小祖宗放到哪儿么? 好像没有说过呢,这种小事儿我们自己决定就好了嘛,哪里用得着七爷吩咐? 大哥,你倒是大包大揽要不,我们送他到中土神州去? 笨!老三,现在那儿已经不叫中土神州了,都过去几千年的称呼了,你到现在还用,现在那儿叫中国! 呵呵,中国就中国吧,那儿是七爷的老家,小祖宗回去,应该不错的。 绝对不行!七爷最讨厌的就是儒家的那些东西,你们要让小祖宗回去被教育成一个酸儒,就等着七爷的大棒吧。 呃老二说得对,那你说,我们该把他放到哪儿去? 我仔细看了一下,这几十年以来,那号称为中东的地方,既富裕又没有那么多约束。而且还有一对数十年以前就从中土前往那边的修道异人,在那里很是吃得开,干脆就让他们帮着抚养小祖宗吧。 嘿嘿,二哥,你这是早有预谋吧?明知道谁抚养小祖宗,都相当于七爷欠了他一个天大的人情,你说的那对夫妇,好像是某个人的后代徒孙辈吧? 切,他是我的第三十五代徒孙,那又怎么了?我是举贤不避亲!要不大哥和老三,你们也找个得意的后代徒孙出来,只要比我这个徒孙强,我绝对没有二话。...
无极魔宗本为魔道二流的门派天玄大陆修道修魔的门派成千上万二流门派根本不为世所知但丁浩的加入却让天下道门魔门都记住了无极魔宗的名字而无极之魔的名号也被冠于丁浩的头上丁浩也成了无极魔宗五千年来第一个获得封号的人此人心狠手辣冷酷嗜血胆大包天偏又意志坚定心思慎密狡猾如狐绝对是修魔的上好人选啊一个时辰后天就要完全黑了,盛夏的森林每一寸的土地都被烈日烘烤的仿佛要融化一般。丁浩还是往森林的深处前进,传说这片森林从来没有一个猎人能够走到头,传说这片森林深处潜伏着神仙鬼怪,就算再精明强壮的猎人,都无法真正能完全征服这片森林。丁浩很小的时候就听村里的老人说,如果你不听话,做坏事了就送你到黑风森林。黑风森林正是村民对这片森林的命名,这片森林无论什么东西长的都比别的地方大,动物如此,植物也是如此。遮天的大树枝叶茂盛,森林深处更是终年阴风嗖嗖,死气沉沉,连虫鸣声也比其它地方柔弱许多!丁浩懂事后已不再相信村中老人的话语,也不认为森林深处存在什么神仙鬼怪。但他却相信这片森林的确有一些神秘之处,也确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完全的去征服它,这也是每个山河村猎人的梦想。但这片森林却没给任何猎人这个圆梦的机会!它像一个匍匐在此,张开巨口的魔物,不断的吞食着一个又一个最优秀的猎人!丁浩是被老猎人张成在森林中发现的,张成本来打了几个獐子就准备回村了,在路上发现了还是婴儿的丁浩,简陋的竹篮里丁浩不哭也不闹,睁着黑亮的大眼睛看着张成。竹篮疑是匆忙编制而成,竹尖都没经过任何打磨处理,张成害怕那些竹尖会扎到婴儿,只犹豫了一下就把婴儿抱在了自己的怀里,婴儿身上包着一个大红肚兜,脖子上了挂了块翠绿的玉牌,玉牌上刻了丁浩两字。张成原以为丁浩的父母就在附件,只是有事离开了,所以他就抱着丁浩守在那里,等他的父母来找,可到了天黑却连个人影都没见到。于是张成就把丁浩抱了回家,以后的几天,张成都是一早就抱着丁浩在此等待他的父母,但却一直没有发现他的父母过来找他,张成就收养了他,用玉牌上的名字叫他丁浩,教他打猎的技巧,直到丁浩在十三岁时,张成在森林中被老虎咬死为止!山里的孩子早熟的很,丁浩很小的时候就跟着张成在森林里打猎了,在打猎上丁浩展现了惊人的天赋,机智,坚韧,勇敢,冷静,猎人的品质他仿佛天生就具备。而对打猎技巧的掌握上,也远远的将同龄人给抛在身后,村里所有的猎人都相信,丁浩长大后一定是山河村最优秀的猎人。两年前,当丁浩背着一匹老虎回到村里的时候,更是向大家证明了这点,将近一米九的身高,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爆炸般的力量,在速度与力量上村里已经没有一个人能比的上他。浓眉大眼,国字脸上每一块角落都棱角分明,虽说只有十八岁,但浑身上下都已经充满了男人的阳刚美!丁浩已经不记得自己是第几次来到这里了,这片地域离村里已经很远了,如果现在不回村今天就别想回到村里了,而且再往前走,就完全不是他所熟悉的森林了,那正是黑风森林中传说最多的地方,也是最危险与神秘的地方。以前的很多次他都是在这里停下了探索的脚步,一方面是感觉自己还没成为山河村最优秀的猎人,没做好准备。另一方面是心里还有牵挂,觉得自己没有完全报答好山河村村民对他的养育之恩。但现在这两点已经不能成为束缚他的条件了,当一匹匹最危险的猛虎被他猎杀,丁浩已经感觉不到什么能对他产生威胁了,另一方面由于他不知疲惫的捕猎,将堆积如山的猎物为村民换回了足够多的银两,村民这几年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无需为生计而愁了。...
关于斗罗大陆唐门外门弟子唐三,因偷学内门绝学为唐门所不容,跳崖明志时却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武魂的世界。名叫斗罗大陆。这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没有武术,却有神奇的武魂。这里的每个人,在自己六岁的时候,都会在武魂殿中令武魂觉醒。武魂有动物,有植物,有器物,其中分废武魂和普通武魂,主角的武魂是废武魂蓝银草。(蓝银皇)(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