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要离刺荆轲更新时间:2025-09-25 23:37:50
所谓天子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或曰:天子做民父母,以为天下王!而朕,曾为天子!承六世之余烈,邵述先帝之志。鞭西贼而惩旧党,所能必为,所伐必克,扫皇宋百年之积弊,使天威远畅,丑氐震叠!奈何天不假年,英年早逝!幸上苍哀怜,使朕于九百年后重活,留学于现代之世,经历科学之盛!如今!朕留学归来,重归少年。三尺长剑在手,问尔群臣:何日缚得苍龙?变天了。一阵混浊的大风吹过,寂寞如昏黄的沙尘一般弥漫,记忆的花瓣从心头凋零,又一片片随风飘远。寂寥荒僻的山野上生长了千年的树木在狂风中愤怒地戟张肢体,发出尖锐的呼啸,叶片在飞旋,鸦雀在鼓噪,黄绿色的杂草在疯狂地扭摆躯体。这里不见繁华,远离人烟,原是一片荒芜多年的坟场,日近黄昏,可分明有一个人影躺倒在一块褚红色的坚硬山岩上,身体尽量舒展摆成一个夸张的大字。他正用牙齿咬下软木塞,将葫芦里剩下的最后一点儿清水灌进嘴里。清凉的涧水滋润干涸的嘴唇与喉咙,刁小四情不自禁舒畅地长吐了口气,摇了摇空空如也的葫芦,喃喃自语道:“死老头,咋就不能整点云鹤楼的丹青老窖呢?!”他没精打采地坐起身,从怀中掏出一堆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玩意儿来,今天到手的就这么点了——几块玉器、四尊银杯、七八颗金瓜子、两枚戒指一金一铜,还有些杂七杂八看上去不起眼的小东西,或者勉强可以换几两银子。总之,一天的大好光阴基本算是白费了。在他的周围,一座座黄土堆砌的坟头在半人多高的枯黄杂草丛里若隐若现。经过刁小四一整天勤奋不懈地挖掘,将近一半的坟头都被开膛破肚。那些埋在土里已经腐朽的棺木暴露在天边最后一缕殷红色的夕阳下,仿佛是在表层涂上了一层血样的红。残阳滴血,乱坟岗上;孑然一人,草木皆兵。只要是人,只要是正常人,身上多少都会生出些鸡皮疙瘩之类的不良反应物,但刁小四没有,甚至,他连一点”寒”的毛感觉都没有。不是无所畏,而是无所谓。从四岁那年起,他就开始露宿坟场,这样做的好处据死老头讲有很多,不过最让刁小四觉得扯着蛋的那条是:从地狱到天国,这里仅只一步之遥。死老头,刁小四的爷爷,有神一样的作息规律,如神龙般见首不见尾,也有如神一样的作业规矩,不挖寻常墓。据他说,自古以来前人占坑后人挖坟,反正挖谁的坟都一样是挖,找个油水多点的下手不也是顺应自然,合乎天意?就像那些扬名立万过,高贵显赫过,宠过人或者被人宠过的……,这些个达官贵人风光下葬的同时,也留给后人不尽的梦想和瞎想。事半功倍,这是刁小四的四字箴言妙语。尽管历经无数次的空手而归后,他深深地明白,事业不是每次都可以成功,宝贝也不是每次都可以到手。这回,被刁小四盯上的是一群前朝太监。谁叫他们在江州府县志和前朝存档中都若有若无地记那么一笔呢?刁小四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终于找到了这伙儿死太监的墓葬位置。谁晓得人算不如天算,这次发掘对刁小四来说不但没有意外的惊喜,反而发现了一个恼火的事实,原来太监大部分都是败家子。刁小四很想将这伙败家子太监从棺材里揪出来好生问问:他们把民脂民膏都花哪儿去了,为什么不好好带在身边等爷来取?这时候天色彻底暗下来了,风里多了几丝彻骨的寒意,四周的景物在朦胧的月色里变得影影绰绰,凄迷而惨淡。“到底还要不要再挖下去?”刁小四心头犯了嘀咕,目光恨恨地环顾那几十座在风中摇曳生姿的坟头。按照死老头提供的消息,这群太监当年逃离皇宫的时候带了不少奇珍异宝,哪怕他们觉得混世中好日子无多,只能过一天算一天、活一天赚一天,一路上吃喝嫖赌撒,到最后手头上怎么也该留点压箱底的宝贝才对。虽然死老头十句话里通常有九句半是忽悠人的,但刁小四一直在试图安慰自己:这回一定是真的。 我在现代留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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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吓坏人了——想当年,赵煦的父皇刚刚登基,穿着甲胄跑去见慈圣光献。 但结果却是满朝哗然! 宰执们都被吓坏了! 陛下,您要做什么? 富弼更是直接对赵煦的父皇说:陛下临御未久,当先布德泽。愿二十年 想道这里,古昊闭目沉气,控制着紫府穴内流出的元气,缓缓聚集在了大赫穴四周。 天华物宝,能者得。我想,也许,改变我命运的东西,出现了。我一直不会忘记,实力是生存的基础,权力,是踏往山峰的阶梯。 达无悔一愣,这他也知道,无奈他最后想想,反正也不知道这玉佩是什么东西,就先不管它,先去冥界大门救乐云烟才重要。 突然被摔到床上,未央手一松阿离直接摔倒了穿上,被吓醒的他立刻大哭起來。 林家...
关于遮天这是太空探测器在枯寂的宇宙中捕捉到的一幅极其震撼的画面。九龙拉棺,究竟是回到了上古,还是来到了星空的彼岸?一个浩大的仙侠世界,光怪陆离,神秘无尽。热血似火山沸腾,激情若瀚海汹涌,欲望如深渊无止境登天路,踏歌行,弹指遮天。...
英雄少年,一柱擎天,猎艳六界绝色美女!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美女全归我!能在阳光下行走的吸血鬼绝色双胞胎公主,也都是我的!老二,这一次好像都是丫头啊! 对!等了一千年的时间,这次终于全部是女娃子了!老大,老三,现在可以把小祖宗给送过去了吧?我们等了如此长的时间,直到现在才能开始完成他老人家交代的任务,真是惭愧呐。 嘿,二哥,你是惭愧么?我看是害怕才对!七爷已经询问了好几次了,我看他再问几次还是不行的话,恐怕我们兄弟三人,就得被他老人家打得魂飞魄散了。 老三,你少在那儿说风凉话,你敢说你不怕?七爷他老人家一旦发起火来,这天上地下十万八千里地儿,有谁不战战兢兢的?生怕那根大棒子就落在自己头上了!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不要吵架,千年等得这一回的机会,我们该高兴才是,赶紧把事儿办了,好去向七爷交差吧。 话说回来了,他老人家说过,将小祖宗放到哪儿么? 好像没有说过呢,这种小事儿我们自己决定就好了嘛,哪里用得着七爷吩咐? 大哥,你倒是大包大揽要不,我们送他到中土神州去? 笨!老三,现在那儿已经不叫中土神州了,都过去几千年的称呼了,你到现在还用,现在那儿叫中国! 呵呵,中国就中国吧,那儿是七爷的老家,小祖宗回去,应该不错的。 绝对不行!七爷最讨厌的就是儒家的那些东西,你们要让小祖宗回去被教育成一个酸儒,就等着七爷的大棒吧。 呃老二说得对,那你说,我们该把他放到哪儿去? 我仔细看了一下,这几十年以来,那号称为中东的地方,既富裕又没有那么多约束。而且还有一对数十年以前就从中土前往那边的修道异人,在那里很是吃得开,干脆就让他们帮着抚养小祖宗吧。 嘿嘿,二哥,你这是早有预谋吧?明知道谁抚养小祖宗,都相当于七爷欠了他一个天大的人情,你说的那对夫妇,好像是某个人的后代徒孙辈吧? 切,他是我的第三十五代徒孙,那又怎么了?我是举贤不避亲!要不大哥和老三,你们也找个得意的后代徒孙出来,只要比我这个徒孙强,我绝对没有二话。...
无极魔宗本为魔道二流的门派天玄大陆修道修魔的门派成千上万二流门派根本不为世所知但丁浩的加入却让天下道门魔门都记住了无极魔宗的名字而无极之魔的名号也被冠于丁浩的头上丁浩也成了无极魔宗五千年来第一个获得封号的人此人心狠手辣冷酷嗜血胆大包天偏又意志坚定心思慎密狡猾如狐绝对是修魔的上好人选啊一个时辰后天就要完全黑了,盛夏的森林每一寸的土地都被烈日烘烤的仿佛要融化一般。丁浩还是往森林的深处前进,传说这片森林从来没有一个猎人能够走到头,传说这片森林深处潜伏着神仙鬼怪,就算再精明强壮的猎人,都无法真正能完全征服这片森林。丁浩很小的时候就听村里的老人说,如果你不听话,做坏事了就送你到黑风森林。黑风森林正是村民对这片森林的命名,这片森林无论什么东西长的都比别的地方大,动物如此,植物也是如此。遮天的大树枝叶茂盛,森林深处更是终年阴风嗖嗖,死气沉沉,连虫鸣声也比其它地方柔弱许多!丁浩懂事后已不再相信村中老人的话语,也不认为森林深处存在什么神仙鬼怪。但他却相信这片森林的确有一些神秘之处,也确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完全的去征服它,这也是每个山河村猎人的梦想。但这片森林却没给任何猎人这个圆梦的机会!它像一个匍匐在此,张开巨口的魔物,不断的吞食着一个又一个最优秀的猎人!丁浩是被老猎人张成在森林中发现的,张成本来打了几个獐子就准备回村了,在路上发现了还是婴儿的丁浩,简陋的竹篮里丁浩不哭也不闹,睁着黑亮的大眼睛看着张成。竹篮疑是匆忙编制而成,竹尖都没经过任何打磨处理,张成害怕那些竹尖会扎到婴儿,只犹豫了一下就把婴儿抱在了自己的怀里,婴儿身上包着一个大红肚兜,脖子上了挂了块翠绿的玉牌,玉牌上刻了丁浩两字。张成原以为丁浩的父母就在附件,只是有事离开了,所以他就抱着丁浩守在那里,等他的父母来找,可到了天黑却连个人影都没见到。于是张成就把丁浩抱了回家,以后的几天,张成都是一早就抱着丁浩在此等待他的父母,但却一直没有发现他的父母过来找他,张成就收养了他,用玉牌上的名字叫他丁浩,教他打猎的技巧,直到丁浩在十三岁时,张成在森林中被老虎咬死为止!山里的孩子早熟的很,丁浩很小的时候就跟着张成在森林里打猎了,在打猎上丁浩展现了惊人的天赋,机智,坚韧,勇敢,冷静,猎人的品质他仿佛天生就具备。而对打猎技巧的掌握上,也远远的将同龄人给抛在身后,村里所有的猎人都相信,丁浩长大后一定是山河村最优秀的猎人。两年前,当丁浩背着一匹老虎回到村里的时候,更是向大家证明了这点,将近一米九的身高,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爆炸般的力量,在速度与力量上村里已经没有一个人能比的上他。浓眉大眼,国字脸上每一块角落都棱角分明,虽说只有十八岁,但浑身上下都已经充满了男人的阳刚美!丁浩已经不记得自己是第几次来到这里了,这片地域离村里已经很远了,如果现在不回村今天就别想回到村里了,而且再往前走,就完全不是他所熟悉的森林了,那正是黑风森林中传说最多的地方,也是最危险与神秘的地方。以前的很多次他都是在这里停下了探索的脚步,一方面是感觉自己还没成为山河村最优秀的猎人,没做好准备。另一方面是心里还有牵挂,觉得自己没有完全报答好山河村村民对他的养育之恩。但现在这两点已经不能成为束缚他的条件了,当一匹匹最危险的猛虎被他猎杀,丁浩已经感觉不到什么能对他产生威胁了,另一方面由于他不知疲惫的捕猎,将堆积如山的猎物为村民换回了足够多的银两,村民这几年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无需为生计而愁了。...
关于大奉打更人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以及累累白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书不悲剧!...
关于仙逆顺为凡,逆则仙,只在心中一念间请看耳根作品仙逆...
召唤骨龙召唤巫妖召唤死神的黑暗大召唤师李佳玉重生了,一切都回到了末日爆发的前一刻!空间剧烈震荡,地表裂开无数通往虫界深渊界的缝隙,顷刻之间,虫族尸族的汪洋大军席卷地球,人类文明岌岌可危,生死一线!孙薇薇已经注意在最后一排睡觉的李佳玉很久了!这个男生!这个差劲的男生!竟然在她与班级同学探讨爱与和平班级节目时趴桌子睡觉?别人至少还捧她孙薇薇几分场子,多多少少敷衍一下,偶尔还能讲几个弘扬人间真情的故事骗点眼泪偏偏唯独你这个家伙,不仅对人不理不睬,还睡得像头猪,这才刚刚大二开学耶!李佳玉,你到底还想心不在焉到什么时候?我主持的节目就那么让你不感兴趣?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这就是你对班长的态度?孙薇薇涨红了脸踱到李佳玉面前,皱着眉梢,质问道。谁李佳玉闷哼一声,死气沉沉地抬起头来,像一块朽木,他表情迷茫,毫无神采,简直就像丢了魂似的。孙薇薇看得心中莫名一颤,她从没见过有人的眼睛会宛如一潭死水,空洞得透着令人心凉的颓废,她想到了一个词万念俱灰。就像那将要在沙漠深处渴死的可怜人,更像病入膏肓时日无多的重病患者,再无半点生机。有好戏看喽。围观同学一阵躁动,交头接耳孙薇薇性格争强好胜,而李佳玉性子有点软,待人也是出了名的礼貌温和,江湖传闻这对性格迥然极端男女之间有一腿。不管这一腿是真是假,反正围观的酱油党就是巴不得这对男女之间再次产生激烈的矛盾,然后上演喜闻乐见的狗血剧。听到那些细微的讨论声,孙薇薇脸面更是挂不住,她耳根尽红,咬唇不语,足足瞪了李佳玉半分钟,才怒不可遏地喊道说你呢!给我起来!这声音这嗓音似曾相识,你是你是孙…孙薇薇?李佳玉眼睛里的颓然迷茫逐渐被巨大的惊恐所取代,周身如浸冰窖。你不是已经被噬魂兽撬开头骨,吸干脑髓了吗?不对我的眼睛,我的眼睛明明已经瞎了,为何我还能看到东西他仿佛看到了什么令他难以置信的东西,脸色大变,腾地一下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神色惶然,看着孙薇薇,看着曾经熟悉的同学,看着班上的一桌一椅,一墙一报,斑驳的色彩陈旧的记忆让李佳玉思绪万千。哟呵,还装失忆咧。佳玉,别玩装失忆这伎俩,太过时了,现在的妹子都不吃这一套耶?莫非不是失忆,而是他重生?笨蛋!你看重生类小说看多了,这世上哪有重生这么好的事?围观的同学乐了,纯粹就把李佳玉当成变着花样来泡妞的。孙薇薇也是恼羞成怒,睁圆了眼睛怒瞪着李佳玉,狠狠一跺脚李佳玉!你就不能正经一点!你刚才惹我就是为了吸引我注意力?告诉你,你很无聊!李佳玉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他想要极力听清同学说的话,却又一句也听不进去,因为他感觉好像有几百发雷霆霹雳在脑海里爆开,乱糟糟的一团,无数的遗憾,无数的悔恨,数不尽的痛苦一一浮上心头,几乎让李佳玉窒息!上一世的自己,还未脱去稚嫩,吃了好多好多的亏,只怪自己心太软,误交损友,第一次全校大逃亡就被为求逃命的损友推向吸血虫虽侥幸活命,却元气大伤,差点成了人干,哪怕后来恢复过来,但也在追逐实力的起跑线上落后于他人。因为自己的自以为是,给曾经效力的猎魔团惹下巨无霸级别的敌人,雷霆一怒下,整个猎魔团惨遭屠戮,血流成河,待自己恩重如山的团长被扒了人皮,凌迟处死,充作狗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