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云依石更新时间:2025-07-21 12:37:48
【下本《女装替嫁龙傲天后【基建】》求收藏,漂亮木头受:谁信,我真是来当谋士的!】本文:【清贵自衿腹黑君子攻×皮薄馅黄小卷王美人受】”生活区第一卷王”秋华年穿成了古代的一个小哥儿,爹不疼后娘不爱,饥荒年间,被两斗高粱换给隔壁村杜家当童养夫郎。他醒来的时候,家里只剩草房三间,母鸡两只,还有杜家瘦成杆的弟弟妹妹。村里都在传,说他素未谋面的便宜丈夫杜家大郎断了前程,即将回村吃软饭,许多人等着看笑话。秋华年看着杜家大郎小龙男般清贵英俊的脸,心跳霎地剧烈。他挽起袖子,轻飘飘地说,“没事,我养他。”*杜云瑟十岁便有神童之名,被当代大儒收为弟子,在外游学多年。朝堂风云诡谲,一朝恩师下狱,他只能回村暂避。想到家中父母已逝,只剩年幼弟妹和从没见过面的童养小夫郎,杜云瑟忧心忡忡。可当他回到村里,却看到整齐的院子,活泼健康的弟妹,和美得像画一样人人夸赞的小夫郎。小夫郎明眸含笑对他殷殷叮嘱——“写字别不舍得纸,看书要点油灯,每天都要吃肉。”“我可是在投资你,以后金榜题名了,要对我好。”杜云瑟心软得一塌糊涂,拉起小夫郎纤细漂亮的手,“好,我给华哥儿考个状元回来。”*做高粱饴、腌腐乳、种棉花、买骡子……杜家的日子越过越好,成为村里人人艳羡的对象。报喜的官差踏入院子时,杜云瑟正在给秋华年擦发。有人说秋华年的心思并不全在杜云瑟身上,如芝兰玉树般的清贵青年只是微微一笑。“明珠择主,理所应当。我会证明我是他的良人。”阅读小贴士:1.种田文,甜+爽,哥儿文学,中后期有生子2.柴米油盐,家长里短,细水长流,攻俊受美3.大长篇,微群像,随着剧情的进展,会陆续登场退场有各自人生的不同口味的bl副cp,全部HE(包括但不限于先婚后爱、青梅竹马、欢喜冤家、强取豪夺、追妻火葬场等)4.看文是为了开心,我写文很注重逻辑和背景,有疑惑可以先翻翻评论区作者回复解释,或者往后多看几章,大多都有解答,婉拒无中生有的指责和脏话污染评论区下本基建种田文的文案,求求去石头专栏戳个收藏吧!《女装替嫁龙傲天后[基建]》/谁信,我真是来当谋士的!*【基建+种田+争霸,朝代背景架空,仿魏晋时期】有芝兰玉树美誉,惊才绝艳的少年公子兰遥,觉醒了现代记忆,发现自己活在一本男频争霸文里。双胞胎妹妹是为帝女替嫁的炮灰女配,在出嫁路上因病而亡;父亲为厌恶兰家的昏君肝脑涂地,在城破之日自尽殉国。*相比起来,书里的龙傲天主角霍元骞,虽阴冷狠厉,但确实是位英雄。自西北苦寒之地起兵,征伐多年,涤荡宇内。最后登临帝位,跟他打天下的功臣都获得厚赏,全得善终。兰遥看着眼前的赐婚诏书,和愁云惨淡的兰家,决定借机提前投奔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给家人谋一个出路。面若桃花的少年郎穿上火红的嫁衣,偷天换日,替妹出嫁。*体弱的兰家小姐嫁入西北后便闭门不出,素来孤厉狠决的西北王唯独对她百依百顺,爱若珍宝。而霍家军中,悄悄多了一位过目不忘、万事皆知的军师。他在西北苦寒之地开出万亩良田,改进农具,兴修水利,规划城池,制备武器,将这里打造成一片人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多年之后,霍元骞的军队如小说中一样进入帝都,但这一次,没有了哀鸿遍野,举国尽是欢欣繁荣之景。兰遥美滋滋地盘算,以自己的功劳,这下至少能封个国公吧。谁知霍元骞直接将玉玺和凤印一起丢进他手中。“做孤的皇后,二圣临朝,共掌江山。”*对那个身穿嫁衣,肤白貌美,一见面就信誓旦旦要辅佐自己率兵勤王的兰家才俊,霍元骞起初既怀疑又不屑。但后来,他发现这个人对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无一例外全都做到了。而他那颗孤寂苍凉的心,也早就拴在了此人身上。“兰遥,这天下若无你,便也无甚意趣。”1.种田基建文,攻负责打,受负责治2.剧情+感情=又甜又爽(信我!) 状元家的卷王小夫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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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再聚起来饮酒作乐,当然最好是那血魔不在场的qing况下。 懂得满足的人往往都是幸福的,所以这一路上虽然枯燥疲惫但庄稼汉子却时常在哼着歌谣。 灰衣人点点头道;“一切顺利,万无一失。”简练的回话仿佛已经是黑衣人的一个习惯,灰衣人知道在暗河的首领面前多说无益,暗河一向都注重效率。 湮灭力量沒起到效果那混世魔王拳就被废了一半,接着黑龙抓上面巨大的力量再次爆发,一下给猝及不防的叶峰扇飞了出去,一直在虚空中翻滚了几万里叶峰才勉强把身子停了下來。 丑时,正是夜深人静,万籁俱寂,所有人都已经进入梦乡的时刻。 秦若晶真心有点懵了,不知道洪祖德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句话又是不是暗含了什么深意。 楚钰施展起来灵狐九变,速度可不比...
关于斗罗大陆唐门外门弟子唐三,因偷学内门绝学为唐门所不容,跳崖明志时却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武魂的世界。名叫斗罗大陆。这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没有武术,却有神奇的武魂。这里的每个人,在自己六岁的时候,都会在武魂殿中令武魂觉醒。武魂有动物,有植物,有器物,其中分废武魂和普通武魂,主角的武魂是废武魂蓝银草。(蓝银皇)(蓝...
关于恶魔法则一个一无是处的,被认为是废物和白痴家伙,把灵魂卖给了恶魔,能换取到什么?美色?力量?财富?权力?颠覆这世界的所有规则吧,让我们遵寻着恶魔的轨迹我知道,终有一天,这个世界将被我踩在脚下!!杜维跳舞的新书哦,跳舞出品,全本保证!...
苍天,一个九次筑基失败的少年,在意外之下得到了一座青色的小鼎,释放出了在其中沉睡千年之久的丹皇,从而改变了自己的一生。在这个波澜壮阔的洪荒大陆,在这个仙魔妖并存的天界,千种血脉现世,万种体质争锋,苍天将如何走出属于自己的神道,开创一个‘苍天霸血’的时代血好多血厉云尖叫一声,从梦中惊醒过来。但他还没来得看看周围的情形,就马上开始使劲地咳嗽起来。那是那股隐隐的心悸感觉让他立刻就止住了咳嗽,警觉地盯着四周,还好,破庙中没有追兵的身影。他的耳朵轻轻地扇动着,就像某些听觉灵敏的小动物一样,不管是谁看到有人的耳朵能这样灵活地转动,都肯定会大吃一惊。可是对于厉云来说,这不过是在老头前几年近乎变态的训练中,最微不足道的收获之一。老头厉云的思绪有一瞬间的松懈,嘴角绽放出一丝温馨的笑意。老头姓厉,和老头在一起的时间虽然不过短短的七年,可这已经是占据了他十四岁生命的一半,至于七年前的一切,就连他自己也只记得一片血色的海洋,只要稍稍一回想,头就痛得厉害。他摸了摸脑袋,那里有一道隐藏在头发中的蜈蚣似的疤痕。也正是这条疤痕,让他忘记了小时候的许多事。他的记忆,似乎只能从七岁的时候,被厉老头收养之后开始。可是那挥之不去的噩梦,却会时不时地让他怀疑,自己的身世,或许并不是那么简单。他既想知道那个困扰他多年的梦境到底代表着什么,又害怕知道真相却又无力面对。他渴望着自己的身世如同那些茶馆里酒肆里的说书人讲的故事一样,是某个受到陷害冤屈而死的强大修炼者,又担心那个噩梦中的情景,会带给自己无穷无尽的麻烦。可惜,老头也只记得是在一次酒醉后,像是拣了一只小猫小狗一样将他从一片废墟中救了出来,然后用不知从何学来的半吊子医术,竟然鬼使神差地救回了他的小命,对于他的过去,同样茫然不知。甚至,整整七年过去了,好烟嗜酒,一天中大半时光都是混混沌沌懵懵懂懂的老头,连他自己都记不太清楚是在哪个州郡拣到厉云的。如果不是厉云胸口那块廉价的铜质长命锁上刻着一个云字,恐怕他到现在连正式的名字也不会有。可是,自从半个月前,老头和他在客栈中遇到一群装束打扮明显不似华族的蓝衣人的袭杀,厉云就已经知道,七年的流浪,七年虽然清苦但还算温馨的生活,已经彻底远去。除了知道老头姓厉之外,厉云甚至连老头本来的名字都不知道,却明白如果没有老头的话,七年前他就已经死了,而七年后,老头搭上自己的命再次救了他一次。为了掩护他逃走,老头被领头的那个可怕的中年武道修炼者一掌震碎全身的筋脉,甚至连尸骨也被另一个法道修炼者用歹毒的火系法术焚烧成为焦炭。那个武道修炼者,至少都是先天高阶以上的修为,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有老头临时之前的反扑缠住,就算是隔着百丈之远,也能够以一缕先天气劲轻易秒杀厉云。厉云只跟着老头认了一些字,没有读过太多的书,对于书馆中那些老夫子所讲的空泛道德文章,更是从来都觉得像是放屁一样。但他知道知恩图报的道理,老头的恩,就算是用一辈子去还也嫌不够,何况是两次救命之恩加上七年的养育之情?在厉云的心中,这个贪杯的老头就是唯一的亲人,是他可以用生命去捍卫的亲人,但是在那个夜晚,连这唯一的亲人也被那些突然闯入甚至连来头都不知道的人杀死!他知道那应该是老头的仇家,可既然这条命是老头给的,他就有义务延续老头的仇恨。但是,报仇真的那么容易么?十四岁的自己,哪怕是单独面对那群蓝衣人中的任何一个,也力不从心确定周围没有什么人接近,厉云稍稍松了口气,开始按照老头的教导,一遍又一遍地做那一套古怪到极点的动作。动作并不多,不过才二十来个,可是厉云却整整用了一炷香的时间才做完。这套动作的总数其实极多,一共一千四百四十个,是玄元经中所谓的元灵之数。玄元经是天州大陆最深奥的数理运筹之学,虽然各地都能找到手抄本,官方也多次颁布各种注释版本,但能完全读懂这部经书的,并不比将法道修炼到碎虚,武道修炼到破空境界要容易。就算是在天州大陆有名的算学世家周家,现今的传人对于玄元经也不过是能看懂两三成而已。元灵之数的入数,讲究的是以一乘三,连乘三次,致二十七数时,减三为二十四,以应天地之中造化万物的二十四气以二十四倍二,则为四十八,代表黄道十二宫细分后的四十八星区以二十四乘三,为七十二天罡以二十四乘四为九十六,代表阴阳对立的极致(在易经当中,九代表至阳,六代表至阴),以二十四乘五为一百二十,为三界一统之数三百六十的三分之一,代表了一方世界。而元灵之数的结数,则是以连加乘四来表示,即二十四四十八七十二九十六一百二这五个数字,分别乘四然后相加,最后便得出一千四百四十这个元灵之数,代表了万物生灭的极致。老头所教的动作,分别对应武道的五大境界和二十个小境界,也就是锻体期的四个小境界分别是二十四个动作,而到了化气期,则每个小境界是四十八个,以此类推。按照老头的说法,这套繁复到极点的动作如果全部练成了,就算想不达到传说中的神道,但达到破空境界从而肉身成圣却是轻而易举。不过,厉云修炼了五年,也不过才学会了开头最简单的二十二个,这半个月的连续逃亡,精神一直在高度的紧张当中,终于让他在几天前突破到了二十三个动作,可还是离修炼完整套动作的第一阶段,突破锻体炼肉之境差最后一个动作。先不说后面的动作花费的时间只会越来越长,即便完全按照现在的速度,要修习完全部的动作,最短也要好几百年!近两千年来,天州大陆据说寿命最长的法汇真巅峰境界,超越真人成为真君的道蘅大师,以秘术控制自身身体机能,也不过活了四百多岁,至于修炼武道的人,能活上三百岁的武道大宗师,就已经足够自傲。...
关于异世邪君世间毁誉,世人冷眼,与我何干?我自淡然一笑以吾本性,快意恩仇,以吾本心,遨游世间,我命由我不由天!一代牛人穿越异界,看其如何踏上异世巅峰,成为一代邪君!...
召唤骨龙召唤巫妖召唤死神的黑暗大召唤师李佳玉重生了,一切都回到了末日爆发的前一刻!空间剧烈震荡,地表裂开无数通往虫界深渊界的缝隙,顷刻之间,虫族尸族的汪洋大军席卷地球,人类文明岌岌可危,生死一线!孙薇薇已经注意在最后一排睡觉的李佳玉很久了!这个男生!这个差劲的男生!竟然在她与班级同学探讨爱与和平班级节目时趴桌子睡觉?别人至少还捧她孙薇薇几分场子,多多少少敷衍一下,偶尔还能讲几个弘扬人间真情的故事骗点眼泪偏偏唯独你这个家伙,不仅对人不理不睬,还睡得像头猪,这才刚刚大二开学耶!李佳玉,你到底还想心不在焉到什么时候?我主持的节目就那么让你不感兴趣?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这就是你对班长的态度?孙薇薇涨红了脸踱到李佳玉面前,皱着眉梢,质问道。谁李佳玉闷哼一声,死气沉沉地抬起头来,像一块朽木,他表情迷茫,毫无神采,简直就像丢了魂似的。孙薇薇看得心中莫名一颤,她从没见过有人的眼睛会宛如一潭死水,空洞得透着令人心凉的颓废,她想到了一个词万念俱灰。就像那将要在沙漠深处渴死的可怜人,更像病入膏肓时日无多的重病患者,再无半点生机。有好戏看喽。围观同学一阵躁动,交头接耳孙薇薇性格争强好胜,而李佳玉性子有点软,待人也是出了名的礼貌温和,江湖传闻这对性格迥然极端男女之间有一腿。不管这一腿是真是假,反正围观的酱油党就是巴不得这对男女之间再次产生激烈的矛盾,然后上演喜闻乐见的狗血剧。听到那些细微的讨论声,孙薇薇脸面更是挂不住,她耳根尽红,咬唇不语,足足瞪了李佳玉半分钟,才怒不可遏地喊道说你呢!给我起来!这声音这嗓音似曾相识,你是你是孙…孙薇薇?李佳玉眼睛里的颓然迷茫逐渐被巨大的惊恐所取代,周身如浸冰窖。你不是已经被噬魂兽撬开头骨,吸干脑髓了吗?不对我的眼睛,我的眼睛明明已经瞎了,为何我还能看到东西他仿佛看到了什么令他难以置信的东西,脸色大变,腾地一下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神色惶然,看着孙薇薇,看着曾经熟悉的同学,看着班上的一桌一椅,一墙一报,斑驳的色彩陈旧的记忆让李佳玉思绪万千。哟呵,还装失忆咧。佳玉,别玩装失忆这伎俩,太过时了,现在的妹子都不吃这一套耶?莫非不是失忆,而是他重生?笨蛋!你看重生类小说看多了,这世上哪有重生这么好的事?围观的同学乐了,纯粹就把李佳玉当成变着花样来泡妞的。孙薇薇也是恼羞成怒,睁圆了眼睛怒瞪着李佳玉,狠狠一跺脚李佳玉!你就不能正经一点!你刚才惹我就是为了吸引我注意力?告诉你,你很无聊!李佳玉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他想要极力听清同学说的话,却又一句也听不进去,因为他感觉好像有几百发雷霆霹雳在脑海里爆开,乱糟糟的一团,无数的遗憾,无数的悔恨,数不尽的痛苦一一浮上心头,几乎让李佳玉窒息!上一世的自己,还未脱去稚嫩,吃了好多好多的亏,只怪自己心太软,误交损友,第一次全校大逃亡就被为求逃命的损友推向吸血虫虽侥幸活命,却元气大伤,差点成了人干,哪怕后来恢复过来,但也在追逐实力的起跑线上落后于他人。因为自己的自以为是,给曾经效力的猎魔团惹下巨无霸级别的敌人,雷霆一怒下,整个猎魔团惨遭屠戮,血流成河,待自己恩重如山的团长被扒了人皮,凌迟处死,充作狗粮!...
在一个个武侠世界中叱咤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