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狸小说网

我在现代留过学笔趣阁TXT

作者:要离刺荆轲更新时间:2025-09-25 23:37:50

所谓天子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或曰:天子做民父母,以为天下王!而朕,曾为天子!承六世之余烈,邵述先帝之志。鞭西贼而惩旧党,所能必为,所伐必克,扫皇宋百年之积弊,使天威远畅,丑氐震叠!奈何天不假年,英年早逝!幸上苍哀怜,使朕于九百年后重活,留学于现代之世,经历科学之盛!如今!朕留学归来,重归少年。三尺长剑在手,问尔群臣:何日缚得苍龙?变天了。一阵混浊的大风吹过,寂寞如昏黄的沙尘一般弥漫,记忆的花瓣从心头凋零,又一片片随风飘远。寂寥荒僻的山野上生长了千年的树木在狂风中愤怒地戟张肢体,发出尖锐的呼啸,叶片在飞旋,鸦雀在鼓噪,黄绿色的杂草在疯狂地扭摆躯体。这里不见繁华,远离人烟,原是一片荒芜多年的坟场,日近黄昏,可分明有一个人影躺倒在一块褚红色的坚硬山岩上,身体尽量舒展摆成一个夸张的大字。他正用牙齿咬下软木塞,将葫芦里剩下的最后一点儿清水灌进嘴里。清凉的涧水滋润干涸的嘴唇与喉咙,刁小四情不自禁舒畅地长吐了口气,摇了摇空空如也的葫芦,喃喃自语道:“死老头,咋就不能整点云鹤楼的丹青老窖呢?!”他没精打采地坐起身,从怀中掏出一堆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玩意儿来,今天到手的就这么点了——几块玉器、四尊银杯、七八颗金瓜子、两枚戒指一金一铜,还有些杂七杂八看上去不起眼的小东西,或者勉强可以换几两银子。总之,一天的大好光阴基本算是白费了。在他的周围,一座座黄土堆砌的坟头在半人多高的枯黄杂草丛里若隐若现。经过刁小四一整天勤奋不懈地挖掘,将近一半的坟头都被开膛破肚。那些埋在土里已经腐朽的棺木暴露在天边最后一缕殷红色的夕阳下,仿佛是在表层涂上了一层血样的红。残阳滴血,乱坟岗上;孑然一人,草木皆兵。只要是人,只要是正常人,身上多少都会生出些鸡皮疙瘩之类的不良反应物,但刁小四没有,甚至,他连一点”寒”的毛感觉都没有。不是无所畏,而是无所谓。从四岁那年起,他就开始露宿坟场,这样做的好处据死老头讲有很多,不过最让刁小四觉得扯着蛋的那条是:从地狱到天国,这里仅只一步之遥。死老头,刁小四的爷爷,有神一样的作息规律,如神龙般见首不见尾,也有如神一样的作业规矩,不挖寻常墓。据他说,自古以来前人占坑后人挖坟,反正挖谁的坟都一样是挖,找个油水多点的下手不也是顺应自然,合乎天意?就像那些扬名立万过,高贵显赫过,宠过人或者被人宠过的……,这些个达官贵人风光下葬的同时,也留给后人不尽的梦想和瞎想。事半功倍,这是刁小四的四字箴言妙语。尽管历经无数次的空手而归后,他深深地明白,事业不是每次都可以成功,宝贝也不是每次都可以到手。这回,被刁小四盯上的是一群前朝太监。谁叫他们在江州府县志和前朝存档中都若有若无地记那么一笔呢?刁小四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终于找到了这伙儿死太监的墓葬位置。谁晓得人算不如天算,这次发掘对刁小四来说不但没有意外的惊喜,反而发现了一个恼火的事实,原来太监大部分都是败家子。刁小四很想将这伙败家子太监从棺材里揪出来好生问问:他们把民脂民膏都花哪儿去了,为什么不好好带在身边等爷来取?这时候天色彻底暗下来了,风里多了几丝彻骨的寒意,四周的景物在朦胧的月色里变得影影绰绰,凄迷而惨淡。“到底还要不要再挖下去?”刁小四心头犯了嘀咕,目光恨恨地环顾那几十座在风中摇曳生姿的坟头。按照死老头提供的消息,这群太监当年逃离皇宫的时候带了不少奇珍异宝,哪怕他们觉得混世中好日子无多,只能过一天算一天、活一天赚一天,一路上吃喝嫖赌撒,到最后手头上怎么也该留点压箱底的宝贝才对。虽然死老头十句话里通常有九句半是忽悠人的,但刁小四一直在试图安慰自己:这回一定是真的。 我在现代留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在现代留过学笔趣阁TXT》章节列表(第4页)切换倒序/正序:当前倒序
上一页下一页
上一页下一页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
热门小说推荐
潜规则之皇

潜规则之皇

这是一本讲述某人回到十几年前,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这是一个冒牌宅男对娱乐很不负责的幻想细如柳絮的小雪轻轻扬扬的飘落下来,落在四方的树木和草地上,在路灯的照耀下,闪烁着微光在洛杉矶这种位于地中海气候的地带看到下雪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可以说这一场雪可是非常罕见的。可惜,对于这难得一见的景色,杨乐却根本没有放在心上。这里是闻名世界的富人住宅区,洛杉矶比弗利山庄。而杨乐如今就在其中一处奢华的别墅中。站在窗前,目光茫然的望着窗外,良久,杨乐回过神来,望着一旁桌上的日历,上面显示的却是公元一九九二年,二月十八日。很寻常的一个数字,但在杨乐看来却是无比的刺眼,要知道前几天,杨乐可还是生活在2o12年呀!恩,没错,通常对于杨乐这种遭遇都有一个名词,叫做穿越。望着日历,杨乐的目光复杂无比,脸上的表情也是丰富到了极点,似喜似愁,诡异无比。叹口气,杨乐瘫坐在那看上去就十分舒服的沙上,目光投向精致古典的天花板,又开始走神了。穿越前,杨乐从华夏顶尖的电影艺术学院导演系毕业两年了,不过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字辈,在片场几乎和打杂的没有什么区别,虽然杨乐学习十分认真,态度也十分端正,但这个世界并不是付出就一定有回报的。没有名气,就没有人会请你拍摄电影。杨乐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家伙怎么可能有名气那!没有关系,就没有人会提携你。杨乐不过是一个孤儿,就连学费都是自己打工赚来的,去哪里找什么关系那!所以杨乐还是得屁颠屁颠的去各个电影公司自荐,或者去各个片场帮忙,每当想到这些,杨乐那是个心酸,都是当年年少无知呀!如果问杨乐那一代的年轻人最希望做的职业是什么,估计大部分都会回答明星,看看那些天王天后,金钱大把,粉丝无数,那是何等风光的生活!但杨乐的想法显然和一般人不太一样,他希望做一个导演,因为他经常在八卦网站或者小报上看上面报道的娱乐圈绯闻和丑闻,对于娱乐圈最常用的一个名词向往无比,恩,就是传说中的潜规则。潜规则呀!多么暧昧多么牛叉的词语,许多人都对着荧屏或者海报上的明星yy,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杨乐更是如此,对于娱乐圈中的美女明星们无比垂涎,所以在年少轻狂的时候,杨乐就定下了宏远的志愿,那就是当个导演,因为在当时杨乐的认知下,做导演就能够潜规则明星,汗!所以杨乐拼命努力,终于考上了电影艺术学院导演系,可惜天不从人愿,呃,也可以说,华夏的神灵们看不惯杨乐龌龊的灵魂吧,总之这个家伙是一直碌碌无为,别说大明星了,就连一个三流的小明星也都不甩他。杨乐也想过亲自挖掘几个大明星出来,可惜,人们的防范力经过无数次的被骗之后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让杨乐大叹生不逢时,传说中,也就是十年前,只要你说自己是导演,可以让对方做明星,就可以让很多美女对你顶礼膜拜。这也怪杨乐自己,虽然面相不错,但那身行头实在丢分,让人怀疑也是理所当然,如今谁不知道导演和演员赚钱呀!受到打击之后,杨乐跑到了酒吧大喝一通,一边嚷嚷着天妒英才,一边逢美女就喊‘我要捧红你’,接着他就睡着了,恩,也可能是被那些美女的男朋友打晕了醒了之后,杨乐就现自己穿越了,而且来到了美国洛杉矶。恩,估计是华夏的神灵受不了这个灵魂猥琐龌龊的家伙,但西方的神灵比较喜欢这个调调吧瞥了瞥自己的小手,恩,小手。穿越之后,杨乐现自己缩小了几圈,越活越小,如今他十三岁。注意到手腕上几道割痕,杨乐瞳孔微缩,脸上写满了无语。自从穿越之后,得到了附体的这个小家伙的记忆之后,杨乐就头皮麻,又是佩服又是惊悚又是震惊。这个小家伙叫唐书,非常不错的名字,见人大一辈。唐家老爷子,也就是唐书的爷爷曾经是国民党将军,在抗日胜利之后,不想参与内战,拖家带口的来到了美国,家资颇为富裕,在华商中也有很大的声望。不过唐老爷子夫妇在唐书小的时候就已经去世。唐书的父亲是唐老爷子的独生子,作为一个富二代,他可以说做得非常不错,而且唐书的父母对于自己的独生子十分宠溺,不幸的是,唐书的父母在前段时间遭遇车祸,双双去世,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使得杨乐有了机会穿越到唐书的身上。如今整个唐家只剩下唐书以及唐书的姑姑,不过这个姑姑是唐老爷子收养的一个华裔女孩,只不过比唐书大了五岁而已,和一家人的关系十分亲密,对于唐书,她一向都是疼爱有加。唐书的命运也可说是十分诡异,他患有一种十分罕见的病症,逻辑自闭症!一种天才病。这是种罕见的病症,而且很难被现。这种病症的患者,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任何自闭症的倾向,他们可以毫无障碍的跟周围的人交流,喜怒哀乐,一切都没有问题。但实际上,操纵他们行动与情绪的是他们的逻辑思维,而不是体内的激素分泌。也就是说,他们的大脑认为他们应该哭了,他们才会哭,认为他们应该笑,他们才开始笑,一切都好像在演戏,而不是源于本能。实际上外界的一切对于他们都无所谓,他们用淡漠的眼光来看待这一切,他们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然后用一层伪装的逻辑外壳来掩盖住自己,让别人现不到自己的特别。除了这个之后,杨乐感觉唐书应该还有一定的自毁倾向,不然他不会被父母现他的异常。自从知道唐书的这个情况之后,唐书父母找了无数的医生,不管是正规医生还是心理医生,都没有起到什么效果,反而有几个心理医生被唐书弄得疯疯癫癫的,在唐书将他们奉为经典的心理学巨著倒背了一遍之后。唐书是个天才,毫无疑问的天才。作为一个成年人的杨乐在得到唐书的记忆时也是震惊无比,妖孽这个名词大概就是为了形容唐书这样的人才会出现的。小小年纪在艺术,音乐或者经济以及科学上都有着不俗的造诣,只不过很少有人知道罢了。唐书曾经自己投资股票,在海湾战争时炒作石油,日本地产泡沫时投机,父母提供给他的二十万美金到了现在已经变成了九千多万...

元尊

元尊

关于元尊彼时的归途,已是一条命运倒悬的路。昔日的荣华,如白云苍狗,恐大梦一场。少年执笔,龙蛇飞动。是为一抹光芒劈开暮气沉沉之乱世,问鼎玉宇苍穹。复仇之路,与吾同行。一口玄黄真气定可吞天地日月星辰,雄视草木苍生。铁画夕照,雾霭银钩,笔走游龙冲九州。横姿天下,墨洒青山,鲸吞湖海纳百川。...

笑傲武侠世界

笑傲武侠世界

在一个个武侠世界中叱咤风云!...

不科学御兽

不科学御兽

关于不科学御兽这是一个以御兽为主流的异世界。当时宇携带技能图鉴穿越到这里,并培育出一堆奇葩宠兽后,所有御兽师的三观都破碎了关键词御兽宠兽宠物召唤。...

不死不灭

不死不灭

历千劫万险,纵使魂飞魄散,我灵识依在,战百世轮回,纵使六道无常,我依然永生!天道!天道!天已失道,何需奉天,道既死,魔应生!一个被称为魔的人,为了生存而苦苦挣扎,最后走上了一条抗天之路天宇大陆7840年九国大战爆发,历经10余年四国被灭,余下五国也元气大伤,再无力征战。五国统阶级终于达成共识,签署了互不侵犯的协议。大陆一片萧条,百废待兴。7878年九国大战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余下的清风拜月汉唐无双和新明五国经过多年的休养生息,已经元气大复。大陆百废具兴,一片歌舞升平的繁荣景象。长生谷位于汉唐帝国境内,一年四季谷内始终郁郁葱葱,充满生气。这里有一个古老的传说,相传远古时期长生谷内住着一个盖代魔君,此君一身出神入化的武功纵横大陆,傲视当代,难逢抗手。不知为何,魔君触怒了仙人,一场仙魔大战在谷内展开。魔君不愧为天纵奇才,居然将肉体凡胎修到了仙魔之境,强横的实力另仙人都感到难以招架。大战持续了三天三夜,结果如何,无人得知。很久以后谷外居民才敢进来观看,只见谷内满目疮痍,地上到处是残枝败叶,兽骨堆积如山。此后数十年谷内寸草不生,无丝毫生机,一片死寂。大约又过了百年的光阴,谷内才慢慢的恢复了生机,重现了长生谷内一年四季郁郁葱葱生气勃勃的景象。即使如此,再也没有人愿意踏入谷内一步。这些毕竟只是古老的传说,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被人们所淡忘。7878年长生谷迎来了它的稀客,一家四口般进了谷内居住。三个月后的一个夜晚,长生谷内年轻的女人要生产了,痛苦的呻吟不时从一间茅屋传出,期间夹杂着老妇人的鼓励和安慰声。一个年轻人在屋外走来走去,脸上尽是焦急只色。而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静静的坐在院中的一把椅子上,神态说不出的悠闲。言志不要走来走去了,放心吧,没事的。你娘生你的时候,我可没你这么慌张。当时我在院中摆了一桌酒菜,自斟自饮,‘敬候佳音’。年轻人停下身来,笑道怪不得娘每次提起过去的事情总要数落您一番。正在这时一声嘹亮的啼哭划破了夜空的宁静。生了,生了。年轻人高兴的几乎跳起来,转身就想跑进屋内。但正在这时异相发生了,从小屋之中发出一道耀眼的血红之光,血红的光芒刹那充满了整个长生谷。随后耀眼的血红之光直冲天际,星月之光都黯然失色。年轻人惊呆了,老人也豁地站起身来。与此同时大陆上数十位追寻武道极境的武者同时心存感应,齐望向长生谷的方向。无双帝国插天峰上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席地而坐,他身后站着一个英气勃发的少年。少年道师傅,那冲天的血光是什么?老人双目神光湛湛,望着万里之遥的冲天血光感慨道是不屈是不服。清风帝国月光殿中一个老妇人喃喃自语杀戮来了。新明帝国的云烟阁内传来低语一段湮灭的历史。拜月帝国内一老者道破空飞仙。汉唐帝国有人道仙魔大战。云山之巅,有人道不死不灭。冲天的血红之光持续半分钟后,突然瞬间消失,无影无踪。年轻人如梦方醒,大叫一声冲进茅屋。只见他娇弱美丽的妻子疲倦的躺在床上,而他的母亲――――老夫人正在逗弄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婴儿,小婴儿不哭不闹,一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正在一眨不眨的望着他。年轻人激动的叫道娘,这是我的孩子吗?嘘,小声点。别把婷婷吵醒了,她刚生产,身体还非常的虚弱。年轻人紧张道婷婷没事吧。老夫人笑道没事,都已经当爹了,还这么毛躁。还不快来看看你的宝贝儿子,瞧,多可爱。老夫人脸上充满了溺爱之色。年轻人伸手接过小婴儿,忍不住在婴儿粉嘟嘟的小脸上亲了一口。娘,刚才你没看到一股冲天的血红之光吗?老夫人道竟说梦话,哪里有什么血红之光,还不快把小宝贝抱出去,让你爹看看。...

一柱擎天

一柱擎天

英雄少年,一柱擎天,猎艳六界绝色美女!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美女全归我!能在阳光下行走的吸血鬼绝色双胞胎公主,也都是我的!老二,这一次好像都是丫头啊!  对!等了一千年的时间,这次终于全部是女娃子了!老大,老三,现在可以把小祖宗给送过去了吧?我们等了如此长的时间,直到现在才能开始完成他老人家交代的任务,真是惭愧呐。  嘿,二哥,你是惭愧么?我看是害怕才对!七爷已经询问了好几次了,我看他再问几次还是不行的话,恐怕我们兄弟三人,就得被他老人家打得魂飞魄散了。  老三,你少在那儿说风凉话,你敢说你不怕?七爷他老人家一旦发起火来,这天上地下十万八千里地儿,有谁不战战兢兢的?生怕那根大棒子就落在自己头上了!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不要吵架,千年等得这一回的机会,我们该高兴才是,赶紧把事儿办了,好去向七爷交差吧。  话说回来了,他老人家说过,将小祖宗放到哪儿么?  好像没有说过呢,这种小事儿我们自己决定就好了嘛,哪里用得着七爷吩咐?  大哥,你倒是大包大揽要不,我们送他到中土神州去?  笨!老三,现在那儿已经不叫中土神州了,都过去几千年的称呼了,你到现在还用,现在那儿叫中国!  呵呵,中国就中国吧,那儿是七爷的老家,小祖宗回去,应该不错的。  绝对不行!七爷最讨厌的就是儒家的那些东西,你们要让小祖宗回去被教育成一个酸儒,就等着七爷的大棒吧。  呃老二说得对,那你说,我们该把他放到哪儿去?  我仔细看了一下,这几十年以来,那号称为中东的地方,既富裕又没有那么多约束。而且还有一对数十年以前就从中土前往那边的修道异人,在那里很是吃得开,干脆就让他们帮着抚养小祖宗吧。  嘿嘿,二哥,你这是早有预谋吧?明知道谁抚养小祖宗,都相当于七爷欠了他一个天大的人情,你说的那对夫妇,好像是某个人的后代徒孙辈吧?  切,他是我的第三十五代徒孙,那又怎么了?我是举贤不避亲!要不大哥和老三,你们也找个得意的后代徒孙出来,只要比我这个徒孙强,我绝对没有二话。...

新书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