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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现代留过学笔趣阁TXT

作者:要离刺荆轲更新时间:2025-09-25 23:37:50

所谓天子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或曰:天子做民父母,以为天下王!而朕,曾为天子!承六世之余烈,邵述先帝之志。鞭西贼而惩旧党,所能必为,所伐必克,扫皇宋百年之积弊,使天威远畅,丑氐震叠!奈何天不假年,英年早逝!幸上苍哀怜,使朕于九百年后重活,留学于现代之世,经历科学之盛!如今!朕留学归来,重归少年。三尺长剑在手,问尔群臣:何日缚得苍龙?变天了。一阵混浊的大风吹过,寂寞如昏黄的沙尘一般弥漫,记忆的花瓣从心头凋零,又一片片随风飘远。寂寥荒僻的山野上生长了千年的树木在狂风中愤怒地戟张肢体,发出尖锐的呼啸,叶片在飞旋,鸦雀在鼓噪,黄绿色的杂草在疯狂地扭摆躯体。这里不见繁华,远离人烟,原是一片荒芜多年的坟场,日近黄昏,可分明有一个人影躺倒在一块褚红色的坚硬山岩上,身体尽量舒展摆成一个夸张的大字。他正用牙齿咬下软木塞,将葫芦里剩下的最后一点儿清水灌进嘴里。清凉的涧水滋润干涸的嘴唇与喉咙,刁小四情不自禁舒畅地长吐了口气,摇了摇空空如也的葫芦,喃喃自语道:“死老头,咋就不能整点云鹤楼的丹青老窖呢?!”他没精打采地坐起身,从怀中掏出一堆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玩意儿来,今天到手的就这么点了——几块玉器、四尊银杯、七八颗金瓜子、两枚戒指一金一铜,还有些杂七杂八看上去不起眼的小东西,或者勉强可以换几两银子。总之,一天的大好光阴基本算是白费了。在他的周围,一座座黄土堆砌的坟头在半人多高的枯黄杂草丛里若隐若现。经过刁小四一整天勤奋不懈地挖掘,将近一半的坟头都被开膛破肚。那些埋在土里已经腐朽的棺木暴露在天边最后一缕殷红色的夕阳下,仿佛是在表层涂上了一层血样的红。残阳滴血,乱坟岗上;孑然一人,草木皆兵。只要是人,只要是正常人,身上多少都会生出些鸡皮疙瘩之类的不良反应物,但刁小四没有,甚至,他连一点”寒”的毛感觉都没有。不是无所畏,而是无所谓。从四岁那年起,他就开始露宿坟场,这样做的好处据死老头讲有很多,不过最让刁小四觉得扯着蛋的那条是:从地狱到天国,这里仅只一步之遥。死老头,刁小四的爷爷,有神一样的作息规律,如神龙般见首不见尾,也有如神一样的作业规矩,不挖寻常墓。据他说,自古以来前人占坑后人挖坟,反正挖谁的坟都一样是挖,找个油水多点的下手不也是顺应自然,合乎天意?就像那些扬名立万过,高贵显赫过,宠过人或者被人宠过的……,这些个达官贵人风光下葬的同时,也留给后人不尽的梦想和瞎想。事半功倍,这是刁小四的四字箴言妙语。尽管历经无数次的空手而归后,他深深地明白,事业不是每次都可以成功,宝贝也不是每次都可以到手。这回,被刁小四盯上的是一群前朝太监。谁叫他们在江州府县志和前朝存档中都若有若无地记那么一笔呢?刁小四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终于找到了这伙儿死太监的墓葬位置。谁晓得人算不如天算,这次发掘对刁小四来说不但没有意外的惊喜,反而发现了一个恼火的事实,原来太监大部分都是败家子。刁小四很想将这伙败家子太监从棺材里揪出来好生问问:他们把民脂民膏都花哪儿去了,为什么不好好带在身边等爷来取?这时候天色彻底暗下来了,风里多了几丝彻骨的寒意,四周的景物在朦胧的月色里变得影影绰绰,凄迷而惨淡。“到底还要不要再挖下去?”刁小四心头犯了嘀咕,目光恨恨地环顾那几十座在风中摇曳生姿的坟头。按照死老头提供的消息,这群太监当年逃离皇宫的时候带了不少奇珍异宝,哪怕他们觉得混世中好日子无多,只能过一天算一天、活一天赚一天,一路上吃喝嫖赌撒,到最后手头上怎么也该留点压箱底的宝贝才对。虽然死老头十句话里通常有九句半是忽悠人的,但刁小四一直在试图安慰自己:这回一定是真的。 我在现代留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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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魔宗本为魔道二流的门派天玄大陆修道修魔的门派成千上万二流门派根本不为世所知但丁浩的加入却让天下道门魔门都记住了无极魔宗的名字而无极之魔的名号也被冠于丁浩的头上丁浩也成了无极魔宗五千年来第一个获得封号的人此人心狠手辣冷酷嗜血胆大包天偏又意志坚定心思慎密狡猾如狐绝对是修魔的上好人选啊一个时辰后天就要完全黑了,盛夏的森林每一寸的土地都被烈日烘烤的仿佛要融化一般。丁浩还是往森林的深处前进,传说这片森林从来没有一个猎人能够走到头,传说这片森林深处潜伏着神仙鬼怪,就算再精明强壮的猎人,都无法真正能完全征服这片森林。丁浩很小的时候就听村里的老人说,如果你不听话,做坏事了就送你到黑风森林。黑风森林正是村民对这片森林的命名,这片森林无论什么东西长的都比别的地方大,动物如此,植物也是如此。遮天的大树枝叶茂盛,森林深处更是终年阴风嗖嗖,死气沉沉,连虫鸣声也比其它地方柔弱许多!丁浩懂事后已不再相信村中老人的话语,也不认为森林深处存在什么神仙鬼怪。但他却相信这片森林的确有一些神秘之处,也确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完全的去征服它,这也是每个山河村猎人的梦想。但这片森林却没给任何猎人这个圆梦的机会!它像一个匍匐在此,张开巨口的魔物,不断的吞食着一个又一个最优秀的猎人!丁浩是被老猎人张成在森林中发现的,张成本来打了几个獐子就准备回村了,在路上发现了还是婴儿的丁浩,简陋的竹篮里丁浩不哭也不闹,睁着黑亮的大眼睛看着张成。竹篮疑是匆忙编制而成,竹尖都没经过任何打磨处理,张成害怕那些竹尖会扎到婴儿,只犹豫了一下就把婴儿抱在了自己的怀里,婴儿身上包着一个大红肚兜,脖子上了挂了块翠绿的玉牌,玉牌上刻了丁浩两字。张成原以为丁浩的父母就在附件,只是有事离开了,所以他就抱着丁浩守在那里,等他的父母来找,可到了天黑却连个人影都没见到。于是张成就把丁浩抱了回家,以后的几天,张成都是一早就抱着丁浩在此等待他的父母,但却一直没有发现他的父母过来找他,张成就收养了他,用玉牌上的名字叫他丁浩,教他打猎的技巧,直到丁浩在十三岁时,张成在森林中被老虎咬死为止!山里的孩子早熟的很,丁浩很小的时候就跟着张成在森林里打猎了,在打猎上丁浩展现了惊人的天赋,机智,坚韧,勇敢,冷静,猎人的品质他仿佛天生就具备。而对打猎技巧的掌握上,也远远的将同龄人给抛在身后,村里所有的猎人都相信,丁浩长大后一定是山河村最优秀的猎人。两年前,当丁浩背着一匹老虎回到村里的时候,更是向大家证明了这点,将近一米九的身高,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爆炸般的力量,在速度与力量上村里已经没有一个人能比的上他。浓眉大眼,国字脸上每一块角落都棱角分明,虽说只有十八岁,但浑身上下都已经充满了男人的阳刚美!丁浩已经不记得自己是第几次来到这里了,这片地域离村里已经很远了,如果现在不回村今天就别想回到村里了,而且再往前走,就完全不是他所熟悉的森林了,那正是黑风森林中传说最多的地方,也是最危险与神秘的地方。以前的很多次他都是在这里停下了探索的脚步,一方面是感觉自己还没成为山河村最优秀的猎人,没做好准备。另一方面是心里还有牵挂,觉得自己没有完全报答好山河村村民对他的养育之恩。但现在这两点已经不能成为束缚他的条件了,当一匹匹最危险的猛虎被他猎杀,丁浩已经感觉不到什么能对他产生威胁了,另一方面由于他不知疲惫的捕猎,将堆积如山的猎物为村民换回了足够多的银两,村民这几年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无需为生计而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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