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荣柯更新时间:2026-07-22 11:59:14
强取豪夺/追妻火葬场/寄住梗/年龄差/体型差/收藏文章即可段评哦文案一:近三十岁那年,蔺兆和家里来了个小姑娘。 孩子还在念高中,他有权有钱,把孩子养的很好。温顺乖巧,漂亮可爱,胆子大了还会跟他撒娇闹脾气。偶尔教训狠了,她恼得不跟他说话,他也不甚在意,虽不擅长低头道歉,但他总会恰到好处地花点钱讨女孩欢心。 等到她上了大学,成年之后,他对她动了别的心思。费尽心思养了这么久,他认为是理所当然,她却觉得有悖人伦,羞愤难当。文案二: 高一那年,林姚被送去蔺兆和家。 她知道他,从小就被家族丢到国外长大,25岁那年杀回京北,手段残忍,行事乖厉,仅仅只用了两年时间就搅动了整个京北的风云,抢了蔺家祖祖辈辈留下产业的大半。 她只是为了让别人知道林家和蔺兆和关系不浅的工具,这样的人,她惹不起。 她处处谨小慎微,生怕在他面前出一点点错,但就是这样恐怖的人,给她提供庇护,让她安安心心上学;为了哄她,给她买的裙子、珠宝、首饰像流水一样,数不胜数。她是个懂得感恩的人,所以,蔺兆和不允许她谈恋爱她就绝对不谈;他的未婚妻警告她不允许靠他太近,她恪守本分乖乖听话;就算是他未经她的允许改了她的高考志愿,她也毫无怨言。他固执,古板,不懂她,但她理所应当地尊重他,爱他,对他的话言听计从,把他和他跋扈的未婚妻当作真正的亲人一样对待。 她是他的小辈,小妹妹,可唯独不能是情侣,夫妻。因为她早已心有所属。 大学后,她想摆脱蔺兆和的掌控,想要拥有自己的生活,于是去考学,去和暗恋已久的男生恋爱,直到某次,她和心仪已久的男生的事被捅到他面前,她以为他也许会生气,但只要她好好解释,他未必不会听。但她想不到,平时对她纵容的蔺兆和在此刻好像换了一个人,他对着她笑,好像听到了什么无比可笑的事。深蓝色的眼睛像一条毒蛇一样,居高临下、紧紧地痴缠着她,他背着光,凶悍俊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那是她从未见过的凉薄眼神,好像她是什么不值钱的私有物件,不允许别人碰,只能自己观赏的物件。是夜,林姚被他抵在床头,他炙热的唇紧紧贴着她,她几乎要喘不过来气,眼泪染湿了两人原本泾渭分明的界限。他终于启唇,语调沉沉,却冷静地让人害怕。“林姚,你从头到脚那样东西不是我给你的?你有什么资格喜欢别人?”—阅读手册:【爱有多种解释,不止爱情一种】1.美丽小白花x位高权重封建老男人2.男洁,男主从心到身就女主一个,但是道德感很低,精神是真的稍微有点问题,纯偏执狂,中美混血,没有未婚妻,只是女主觉得有,女主成年之前,高中的时候男主绝对绝对没动过任何歪心思,不喜欢她只是把她当小辈照顾,没有任何收养关系,也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成年之后才有感情线3.11岁年龄差,女主对男主存在过度依赖,但是也没有文案说的那么窝囊,有自己想法,就把他纯当家长,正文直接从大学开始写起,19x30,160x1914.女主有初恋,前期和初恋也有感情线,不过很少,女主貌美,善良可爱,我会稍微嬷一点5.男主是金融大佬,纯霸总6.时间是10年代,架空,金融知识纯属杜撰,看一乐就行再有详细的请看第一章作话—下一本恶之花文案:康家是京北的名门望族,康浦年作为长子,一直因循守旧,就连另一半也是家族内部挑选的最合适的。他没有丝毫反抗,婚姻而已,自然要选一个利于家族、能料理好家事的女人。婚后,他渐渐对这个小妻子多了些别的心思,她柔顺乖巧,知书达理,行为处事样样规矩,但规矩之外的脸红羞涩又可爱极了。他觉得,和这样的人过一辈子倒也不错。直到那次,他们第一次在床上交缠旖旎之际,他怀里的妻子脱口而出的,是另一个男人的名字——唐季同。他认识他,他是唐姝禾异父异母的哥哥。—痴男x怨女阴湿x隐忍倔强生理性喜欢x生理性厌恶(人设顺序只是因为痴男怨女这样顺一些,不然我就把女主排到前面去了)—阅读手册:1.女主真的爱哥,哥也爱妹,但哥是配角,最后还是不会在一起,哥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亲缘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感情线2.男洁,男主是阴湿男3.依旧是个强取豪夺的故事,勉强算是先婚后爱4.名字如果想到更好的也许会改,但故事框架不会变5.2026.6.23日留 烂苹果[强取豪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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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在一起护住自己的胸部,拒绝了旁边的服务生为了她脱.胸.衣的提议。 之前就算是试礼服也从未这样,这个地方她自己都没仔细看过,她实在不好意思。 设计师对她笑笑:“没关系的,林小姐,您不用害羞,这也包含在我们的服务范围之内,我们帮您穿可以更好地帮您调整。” 林姚几乎要缩成一个鹌鹑了,她不想为难她们,低着头翁声道:“那我自己穿,穿好了你们再帮我调整,这样好吗?” 她们服务过那么多人还从未遇到过这样的要求,身份越高的人越是养尊处优,别说帮她们穿礼服了,就算是天天帮她们穿衣服都会觉得这是应该的。 当然,这只是因为这些贵妇人从未把她们真正的人而已。 但这就给她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她还没有服务过如此显贵的客户,按理来说,她的...
关于武炼巅峰新人写作季作品武之巅峰,是孤独,是寂寞,是漫漫求索,是高处不胜寒逆境中成长,绝地里求生,不屈不饶,才能堪破武之极道。凌霄阁试炼弟子兼扫地小厮杨开偶获一本无字黑书,从此踏上漫漫武道。友情提示这是一个持久的男人的故事,这也是一个淫者见淫,智者见智的故事。做男人,当持久!新书上传,各种求啊!读网络文学就用盛大Bambook,多款优惠套装官网促销中!...
一入仙途深似海,回首已是百年身!为红颜,血染宗门,为亲人,我欲凌天。少年林缘,求身世之谜,踏仙途,逆九天!...
这是一本讲述某人回到十几年前,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这是一个冒牌宅男对娱乐很不负责的幻想细如柳絮的小雪轻轻扬扬的飘落下来,落在四方的树木和草地上,在路灯的照耀下,闪烁着微光在洛杉矶这种位于地中海气候的地带看到下雪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可以说这一场雪可是非常罕见的。可惜,对于这难得一见的景色,杨乐却根本没有放在心上。这里是闻名世界的富人住宅区,洛杉矶比弗利山庄。而杨乐如今就在其中一处奢华的别墅中。站在窗前,目光茫然的望着窗外,良久,杨乐回过神来,望着一旁桌上的日历,上面显示的却是公元一九九二年,二月十八日。很寻常的一个数字,但在杨乐看来却是无比的刺眼,要知道前几天,杨乐可还是生活在2o12年呀!恩,没错,通常对于杨乐这种遭遇都有一个名词,叫做穿越。望着日历,杨乐的目光复杂无比,脸上的表情也是丰富到了极点,似喜似愁,诡异无比。叹口气,杨乐瘫坐在那看上去就十分舒服的沙上,目光投向精致古典的天花板,又开始走神了。穿越前,杨乐从华夏顶尖的电影艺术学院导演系毕业两年了,不过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字辈,在片场几乎和打杂的没有什么区别,虽然杨乐学习十分认真,态度也十分端正,但这个世界并不是付出就一定有回报的。没有名气,就没有人会请你拍摄电影。杨乐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家伙怎么可能有名气那!没有关系,就没有人会提携你。杨乐不过是一个孤儿,就连学费都是自己打工赚来的,去哪里找什么关系那!所以杨乐还是得屁颠屁颠的去各个电影公司自荐,或者去各个片场帮忙,每当想到这些,杨乐那是个心酸,都是当年年少无知呀!如果问杨乐那一代的年轻人最希望做的职业是什么,估计大部分都会回答明星,看看那些天王天后,金钱大把,粉丝无数,那是何等风光的生活!但杨乐的想法显然和一般人不太一样,他希望做一个导演,因为他经常在八卦网站或者小报上看上面报道的娱乐圈绯闻和丑闻,对于娱乐圈最常用的一个名词向往无比,恩,就是传说中的潜规则。潜规则呀!多么暧昧多么牛叉的词语,许多人都对着荧屏或者海报上的明星yy,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杨乐更是如此,对于娱乐圈中的美女明星们无比垂涎,所以在年少轻狂的时候,杨乐就定下了宏远的志愿,那就是当个导演,因为在当时杨乐的认知下,做导演就能够潜规则明星,汗!所以杨乐拼命努力,终于考上了电影艺术学院导演系,可惜天不从人愿,呃,也可以说,华夏的神灵们看不惯杨乐龌龊的灵魂吧,总之这个家伙是一直碌碌无为,别说大明星了,就连一个三流的小明星也都不甩他。杨乐也想过亲自挖掘几个大明星出来,可惜,人们的防范力经过无数次的被骗之后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让杨乐大叹生不逢时,传说中,也就是十年前,只要你说自己是导演,可以让对方做明星,就可以让很多美女对你顶礼膜拜。这也怪杨乐自己,虽然面相不错,但那身行头实在丢分,让人怀疑也是理所当然,如今谁不知道导演和演员赚钱呀!受到打击之后,杨乐跑到了酒吧大喝一通,一边嚷嚷着天妒英才,一边逢美女就喊‘我要捧红你’,接着他就睡着了,恩,也可能是被那些美女的男朋友打晕了醒了之后,杨乐就现自己穿越了,而且来到了美国洛杉矶。恩,估计是华夏的神灵受不了这个灵魂猥琐龌龊的家伙,但西方的神灵比较喜欢这个调调吧瞥了瞥自己的小手,恩,小手。穿越之后,杨乐现自己缩小了几圈,越活越小,如今他十三岁。注意到手腕上几道割痕,杨乐瞳孔微缩,脸上写满了无语。自从穿越之后,得到了附体的这个小家伙的记忆之后,杨乐就头皮麻,又是佩服又是惊悚又是震惊。这个小家伙叫唐书,非常不错的名字,见人大一辈。唐家老爷子,也就是唐书的爷爷曾经是国民党将军,在抗日胜利之后,不想参与内战,拖家带口的来到了美国,家资颇为富裕,在华商中也有很大的声望。不过唐老爷子夫妇在唐书小的时候就已经去世。唐书的父亲是唐老爷子的独生子,作为一个富二代,他可以说做得非常不错,而且唐书的父母对于自己的独生子十分宠溺,不幸的是,唐书的父母在前段时间遭遇车祸,双双去世,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使得杨乐有了机会穿越到唐书的身上。如今整个唐家只剩下唐书以及唐书的姑姑,不过这个姑姑是唐老爷子收养的一个华裔女孩,只不过比唐书大了五岁而已,和一家人的关系十分亲密,对于唐书,她一向都是疼爱有加。唐书的命运也可说是十分诡异,他患有一种十分罕见的病症,逻辑自闭症!一种天才病。这是种罕见的病症,而且很难被现。这种病症的患者,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任何自闭症的倾向,他们可以毫无障碍的跟周围的人交流,喜怒哀乐,一切都没有问题。但实际上,操纵他们行动与情绪的是他们的逻辑思维,而不是体内的激素分泌。也就是说,他们的大脑认为他们应该哭了,他们才会哭,认为他们应该笑,他们才开始笑,一切都好像在演戏,而不是源于本能。实际上外界的一切对于他们都无所谓,他们用淡漠的眼光来看待这一切,他们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然后用一层伪装的逻辑外壳来掩盖住自己,让别人现不到自己的特别。除了这个之后,杨乐感觉唐书应该还有一定的自毁倾向,不然他不会被父母现他的异常。自从知道唐书的这个情况之后,唐书父母找了无数的医生,不管是正规医生还是心理医生,都没有起到什么效果,反而有几个心理医生被唐书弄得疯疯癫癫的,在唐书将他们奉为经典的心理学巨著倒背了一遍之后。唐书是个天才,毫无疑问的天才。作为一个成年人的杨乐在得到唐书的记忆时也是震惊无比,妖孽这个名词大概就是为了形容唐书这样的人才会出现的。小小年纪在艺术,音乐或者经济以及科学上都有着不俗的造诣,只不过很少有人知道罢了。唐书曾经自己投资股票,在海湾战争时炒作石油,日本地产泡沫时投机,父母提供给他的二十万美金到了现在已经变成了九千多万...
打工仔叶天穿越了,醒来后发觉自已竟然是一国之君。当皇帝的感觉就是爽,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推倒母仪天下的皇后,摘掉童子鸡的帽子,然后再酒池肉林,大开无遮大会。爱江山,更爱美人,天下美女尽收后宫,这是他最伟大的理想。哥们,放心上路吧,你的江山,哥代你掌管,你后宫的三千佳丽,哥也全帮你养了,保证雨露均沾,绝不厚此薄彼,哇哈哈哈!叶天得意洋洋的拍着身边一个年青人的肩膀。这家伙脸色惨白无血,印堂乌黑,连嘴唇都是黑的,整一个已经挂掉的倒霉蛋。不,朕是真龙天子,九五之尊,朕长生不老,朕不会死倒霉蛋突然咆哮起来,拼命的挣扎,牛头哥咧着大嘴,哐的一拳把他砸晕,拖了便走。叶天,你再不加紧,时辰就错过了。马面兄善意的提醒,一脚踹在叶天的屁股上。哇叶天惨叫一声,摔下深不见底的奈何桥。皇上皇上惶恐不安的急促叫唤声,把正在作春秋美梦的叶天惊醒,他猛的坐在,看看四周,再看看坐在面前,俏面苍白无血,满脸惶恐不安的宫装丽人,嘴巴张得老大,这这是是皇上,您终于醒了,臣妾臣妾担心死了绝世佳人水汪汪的眸子里神色复杂,有惊喜关怀担忧惶恐,还有几分的幽怨,雍容华贵中更平添了种难以描述的动人神韵。唔,很美,很迷人,很勾魂,很祸国,很殃民,让正常的男人忍不住生出要哪啥的冲动。等等,叶天呆坐床上,脸上表情显得很茫然,他在拼命的想要理清纷乱的头绪。整个宽敞的房间里,所有的摆设装饰古朴奢华,就连建筑也是古代的风格,一点现代化的东东都木有。眼前的宫装美女,漂亮的一塌糊涂,气质也是呱呱的叫,按照叶天衡量美女的标准,那是绝对祸国殃民的顶级级别了。好吧,就当是演古装戏,好歹也跟哥说明清楚啊,哥演的是皇上?唔,但不知是猪角啊??还是个跑龙套的?唉,不过,以哥那长相,三等残废的身材,估计也就一个跑龙套的命哎,就算是跑龙套的,好歹也有一句台词吧?导演,导演?叶天突然大声叫道导演,我有没有台词啊?工钱怎么算啊?当个跑龙套的,没台词就算了,但工钱得说清楚啊,哥穷得要命,可不是来打义工的。...
苍天,一个九次筑基失败的少年,在意外之下得到了一座青色的小鼎,释放出了在其中沉睡千年之久的丹皇,从而改变了自己的一生。在这个波澜壮阔的洪荒大陆,在这个仙魔妖并存的天界,千种血脉现世,万种体质争锋,苍天将如何走出属于自己的神道,开创一个‘苍天霸血’的时代血好多血厉云尖叫一声,从梦中惊醒过来。但他还没来得看看周围的情形,就马上开始使劲地咳嗽起来。那是那股隐隐的心悸感觉让他立刻就止住了咳嗽,警觉地盯着四周,还好,破庙中没有追兵的身影。他的耳朵轻轻地扇动着,就像某些听觉灵敏的小动物一样,不管是谁看到有人的耳朵能这样灵活地转动,都肯定会大吃一惊。可是对于厉云来说,这不过是在老头前几年近乎变态的训练中,最微不足道的收获之一。老头厉云的思绪有一瞬间的松懈,嘴角绽放出一丝温馨的笑意。老头姓厉,和老头在一起的时间虽然不过短短的七年,可这已经是占据了他十四岁生命的一半,至于七年前的一切,就连他自己也只记得一片血色的海洋,只要稍稍一回想,头就痛得厉害。他摸了摸脑袋,那里有一道隐藏在头发中的蜈蚣似的疤痕。也正是这条疤痕,让他忘记了小时候的许多事。他的记忆,似乎只能从七岁的时候,被厉老头收养之后开始。可是那挥之不去的噩梦,却会时不时地让他怀疑,自己的身世,或许并不是那么简单。他既想知道那个困扰他多年的梦境到底代表着什么,又害怕知道真相却又无力面对。他渴望着自己的身世如同那些茶馆里酒肆里的说书人讲的故事一样,是某个受到陷害冤屈而死的强大修炼者,又担心那个噩梦中的情景,会带给自己无穷无尽的麻烦。可惜,老头也只记得是在一次酒醉后,像是拣了一只小猫小狗一样将他从一片废墟中救了出来,然后用不知从何学来的半吊子医术,竟然鬼使神差地救回了他的小命,对于他的过去,同样茫然不知。甚至,整整七年过去了,好烟嗜酒,一天中大半时光都是混混沌沌懵懵懂懂的老头,连他自己都记不太清楚是在哪个州郡拣到厉云的。如果不是厉云胸口那块廉价的铜质长命锁上刻着一个云字,恐怕他到现在连正式的名字也不会有。可是,自从半个月前,老头和他在客栈中遇到一群装束打扮明显不似华族的蓝衣人的袭杀,厉云就已经知道,七年的流浪,七年虽然清苦但还算温馨的生活,已经彻底远去。除了知道老头姓厉之外,厉云甚至连老头本来的名字都不知道,却明白如果没有老头的话,七年前他就已经死了,而七年后,老头搭上自己的命再次救了他一次。为了掩护他逃走,老头被领头的那个可怕的中年武道修炼者一掌震碎全身的筋脉,甚至连尸骨也被另一个法道修炼者用歹毒的火系法术焚烧成为焦炭。那个武道修炼者,至少都是先天高阶以上的修为,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有老头临时之前的反扑缠住,就算是隔着百丈之远,也能够以一缕先天气劲轻易秒杀厉云。厉云只跟着老头认了一些字,没有读过太多的书,对于书馆中那些老夫子所讲的空泛道德文章,更是从来都觉得像是放屁一样。但他知道知恩图报的道理,老头的恩,就算是用一辈子去还也嫌不够,何况是两次救命之恩加上七年的养育之情?在厉云的心中,这个贪杯的老头就是唯一的亲人,是他可以用生命去捍卫的亲人,但是在那个夜晚,连这唯一的亲人也被那些突然闯入甚至连来头都不知道的人杀死!他知道那应该是老头的仇家,可既然这条命是老头给的,他就有义务延续老头的仇恨。但是,报仇真的那么容易么?十四岁的自己,哪怕是单独面对那群蓝衣人中的任何一个,也力不从心确定周围没有什么人接近,厉云稍稍松了口气,开始按照老头的教导,一遍又一遍地做那一套古怪到极点的动作。动作并不多,不过才二十来个,可是厉云却整整用了一炷香的时间才做完。这套动作的总数其实极多,一共一千四百四十个,是玄元经中所谓的元灵之数。玄元经是天州大陆最深奥的数理运筹之学,虽然各地都能找到手抄本,官方也多次颁布各种注释版本,但能完全读懂这部经书的,并不比将法道修炼到碎虚,武道修炼到破空境界要容易。就算是在天州大陆有名的算学世家周家,现今的传人对于玄元经也不过是能看懂两三成而已。元灵之数的入数,讲究的是以一乘三,连乘三次,致二十七数时,减三为二十四,以应天地之中造化万物的二十四气以二十四倍二,则为四十八,代表黄道十二宫细分后的四十八星区以二十四乘三,为七十二天罡以二十四乘四为九十六,代表阴阳对立的极致(在易经当中,九代表至阳,六代表至阴),以二十四乘五为一百二十,为三界一统之数三百六十的三分之一,代表了一方世界。而元灵之数的结数,则是以连加乘四来表示,即二十四四十八七十二九十六一百二这五个数字,分别乘四然后相加,最后便得出一千四百四十这个元灵之数,代表了万物生灭的极致。老头所教的动作,分别对应武道的五大境界和二十个小境界,也就是锻体期的四个小境界分别是二十四个动作,而到了化气期,则每个小境界是四十八个,以此类推。按照老头的说法,这套繁复到极点的动作如果全部练成了,就算想不达到传说中的神道,但达到破空境界从而肉身成圣却是轻而易举。不过,厉云修炼了五年,也不过才学会了开头最简单的二十二个,这半个月的连续逃亡,精神一直在高度的紧张当中,终于让他在几天前突破到了二十三个动作,可还是离修炼完整套动作的第一阶段,突破锻体炼肉之境差最后一个动作。先不说后面的动作花费的时间只会越来越长,即便完全按照现在的速度,要修习完全部的动作,最短也要好几百年!近两千年来,天州大陆据说寿命最长的法汇真巅峰境界,超越真人成为真君的道蘅大师,以秘术控制自身身体机能,也不过活了四百多岁,至于修炼武道的人,能活上三百岁的武道大宗师,就已经足够自傲。...
关于亵渎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就是罗格的幸福生活...